本文目录一览:
- 1、内蒙古鄂尔多斯衡水实验中学关于202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 2、2022年四川音乐学院招生简章
- 3、2021天津音乐学院招生简章是什么?
- 4、2023年哈尔滨音乐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 5、2018年华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 6、南阳理工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内蒙古鄂尔多斯衡水实验中学关于202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为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加强我校艺术特色教育,培养艺术人才,经市区两级握纤教育局批准,鄂尔多斯衡水实验中学2022年计划在全市范围内招收艺术特长生,包括音乐、舞蹈、美术。为更高效的开展招生工作,学校特制定如下特长生招生简章和录取办法。
一、招生类别
1.声乐类: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2.器乐类:钢琴、民乐类、西洋段隐仿乐类。
3.舞蹈类:古典舞、民族舞等。
4.美术类:具有一定美术基础的专业学生。
二、报考条件
1.声乐类:有较好的嗓音条件和声乐训练基础,有较强的音乐节奏感。
2.器乐类:基本功扎实,有专业基础,有较强的音乐节感。
3.舞蹈类:具有符合舞蹈专业发展的身材比例和舞蹈训练基础,男身高175cm以上,女身高165cm以上。
4.美术类:须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统一考试,且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
三、报考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扫描二维码报名)
2.报名时间:
①声乐器乐类、舞蹈类:2022年4月4日至4月14日。
②美术类:关注鄂尔多斯教育在线按照教育局指定要求报名。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22年4月15日上午8:00-11:40,下午14:30-17:00,过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审核材料:持身份证原件、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现场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准考证。
5.领取地点:鄂尔多斯衡水实验中学。
四、招生名额
声 乐:4人。
器 乐:4人。
舞 蹈:4人。
美 术:38人。
五、考试时间
1.声乐器乐类、舞蹈类:2022年4月17日。
2.美术类:关注“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通知携圆。
六、考试地点
声乐、器乐类:鄂尔多斯衡水实验中学文体馆音乐教室。
舞 蹈 类:鄂尔多斯衡水实验中学文体馆舞蹈教室。
美 术 类:鄂尔多斯市教育局组织统一考试,具体考试详情查询“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
七、考试内容
1.声乐类:声乐主项、听音模唱、节奏模仿。(注:不允许用电子伴奏)。
2.器乐类:乐器主项、听音模唱、节奏模仿。(注:不允许用电子伴奏)。
3.舞蹈类:舞蹈成品(不超过3分钟,音乐自备),软开度(腿、腰、胯),技巧(含跳、转、翻)。
4.美术类:素描静物,色彩静物(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
八、录取办法及注意事项
1.录取办法:专业课测试合格后,我校划定中考文化课最低控制线,按照中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注意事项:凡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入学后签订《特长生培养协议书》,不允许转为普通类考生。
九、学费
学费30000元/年(含校内专业基础课)。如专业课还需外请专家教授,费用自理。
十、联系方式及地址
1.咨询电话:音乐、舞蹈:黄老师15049495186
美术:张老师17604771250
2.学校地址:东胜区铁西教育园区厚德路20号
鄂尔多斯衡水实验中学
2022年3月22日
2022年四川音乐学院招生简章
四川音乐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艺术类音乐招生简章,以“艺术”为主要姿禅办学特色,有众多知名校友,教学成果斐然。现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等国家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四川音乐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袭哪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四川音乐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艺术类音乐招生简章:四川音乐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艺术类音乐招生简章:10654
第五条院校地址:
1.武侯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邮编:610021
2.新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邮编:610500
3.临空经济区校区:四川省资阳市资州大道777号,邮编:641300
注:我校美术学院2022级招收的9个专业的新生就读四川音乐学院临空经济区校区(若届时条件尚不成熟不能正常开学,则在新都校区临时开班暂读)。
第六条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四川音乐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成立招生监督组,负责考试招生过程、录取结果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学院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及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等因素,结合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本年度招生计划,由招生处提出建议方案,报院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并及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具体招生省份、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学校安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录取同分数及生源数量多、质量好的专业。预留计划的使用将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专业上线生源投档情况,由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 学校将根据主管部门审定后下达的本年度招生计划,根据各省统考生源情况,拟定各专业分省计划,并及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具体招生省份、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若出现生源不足,专业计划需要调整时,由招生处提出调整建议方案,报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一)四川省考生录取办法
1.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新媒体艺术、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除外),对进档考生,根据其填报的志愿迹禅尘顺序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办法分别为:
①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分别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四川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②舞蹈学和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四川省舞蹈类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30分)。
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录音艺术、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不含新媒体艺术)各专业分别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新媒体艺术、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列入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分文理科安排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3.学校对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
①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新媒体艺术各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依次以“视唱练耳及乐理”、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的高低排序录取。
③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不含新媒体艺术)各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的高低排序录取。
4.学校各专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1。
(二)非四川省考生录取办法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进档考生中分别按以下原则择优录取。
1.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新媒体艺术专业,商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最终按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批次、投档科类、投档规则执行,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对专业志愿及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2.报考除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新媒体艺术以外的我校其它艺术类专业,按生源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1)使用生源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的专业(雕塑、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在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我校在生源省投放的美术与设计类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之和拟定最低专业录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随机调剂到尚未录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若出现不服从调剂、色盲等原因导致录取不满额的情况,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安排专业和录取。
(2)使用生源省统考成绩的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招考方向),在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分别按各专业(招考方向)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因考生专业分数偏低而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取满额,则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到专业成绩互认的未录取满额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对专业志愿及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其中:使用安徽省、河南省、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专业,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项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也相同,再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声乐表演只招专业主项为声乐的考生,器乐表演只招专业主项为器乐的考生)
3.其它相关规定
(1)报考舞蹈学和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生源省舞蹈类(或艺术类)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30分)。
(2)若有兼报专业的,在最低录取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偱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
(3)若考生志愿填报的专业(招考方向)均已录取满额,对于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由学校调剂到成绩互认的其他未录满的专业(招考方向),对于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不予录取作退档处理。
(4)报考学校艺术类各专业的非四川考生,均须参加各省组织的省统考【其中,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新媒体艺术专业,考生是否参加省级该类专业统考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各专业投档比例设置按照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艺术类所有专业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认定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专业合格分数线和最低文化录取分数线。报考我校舞蹈学和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生源省舞蹈类(或艺术类)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30分)。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时文理兼收;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 学制:本科层次专业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方向)、雕塑专业为五年制本科,其他本科各专业均为四年制本科。
第六章 体检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各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
第二十三条 身高要求
报考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国际标准舞)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3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3cm。以考生体检表上的身高为准。其他艺术类专业无身高要求。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退学处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音乐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9600元/年/生;设计学专业7200元/年/生;其他各专业12000元/年/生。
特别说明: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八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 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信息公开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学校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公开招生工作相关信息。
第二十八条 监督机制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8-85430120,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纪委办公室。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政策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举办考前辅导班、承诺录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8-85430270、028-85430022
招生处传真电话:028-85430284
学校官方网站:http://
学校官方微信:四川音乐学院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
学校招生微信:四川音乐学院招生
第十章 复查复测
第三十条 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专业水平复测。复查和复测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四川音乐学院院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讨论审核通过,适用于四川音乐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招生工作委员会授权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解释。
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有关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021天津音乐学院招生简章是什么?
2021天津音乐学院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天津音乐学院艺术类音乐招生简章的招生有什么样艺术类音乐招生简章的要求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1、 2021天津音乐学院招生简章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17日-2021年2月20日!
2、 培养目标。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音乐、舞蹈、戏剧影视高级专门人才。
3、 招生专业、学制。
4、 学历层次本科。
5、 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以报考: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6、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高、中等教育在校生;被高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人员。
7、 报名要求。艺术类音乐招生简章我院面向全国招生并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收现场报名、不受理函报。
8、 各专业或招考方向之间不允许兼报,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9、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必须按照本省要求参加所在省组织的相对应的老塌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我院专侍磨圆业考试。省统考未涉及专业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我院。有关省级统考的具体事宜请咨询高考报名地省级高招办。
10、 考生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按照网上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报名及考试缴费方式均为网上支付,报名费30元,考试费30元/门。报名考试费和报名手续等一概不退。
12、 具体考试要求详见我院官网(du。cn”http://www。tjcm。edu。cn)公告,专业校考合格名单将于2021年4月15日前在我院官网公布。
13、 考试方式。所有专业与招考方向,均采取线上提交视频、线上笔试的考试方式。
以上的就是关于2021天游消津音乐学院招生简章是什么的内容介绍了。
2023年哈尔滨音乐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3年哈尔滨音乐学院 艺术 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艺术类音乐招生简章,以下是相关内容艺术类音乐招生简章,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艺术类音乐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一)根据专业校考成绩、 高考 文化误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情况综合考量择优录取,原则上只录取第一 志愿 填报我校的考生。
(二)在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均不低于生源省份2023年本科艺术院校最低控制 分数线 ,具体要求如下:
1.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中雀理论专业、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过线后,按照专业校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末位同分者,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依次按照镇培型听音笔试、基本乐理、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表演专业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音乐学专业《音乐学理论方向) 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过线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X50%+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考生学籍所在省《市自治区)高考文化课总分x100x50%)。综合成绩末位局分者依次按照听音笔试、基本乐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3.艺御猜术管理专业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过线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考生学所在省(市,自治区)高考文化课总分Xx100),综合成绩末位同分者,依次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离到低排序录取。
(三)如果生源省份按照 专业设置 设有两批(两类)或以上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除标明我校所属批、类外,以低线为准。
(四)我校高考文化课 录取分数线 均按照 750分制标准划定高考文化总成绩满分非750分制的省市,需先按750 分制折算(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所在省市高考文化成绩总分*750)。如各省高考文化科目总分有调整,以各省市最新发布的有关政策为准。
(五)我校各专业(招考方向)文理兼招(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考生计算综合分排名不分文理),文化课不设单科分数线,不设选考科目要求。
(六)外语语种不限。
2018年华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下面是整理的“2018年华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欢迎阅读参考,更多有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高考栏目。
2018年华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简况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前身是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15年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同年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行列,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音乐学院自1988年开办以来,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速度、高质量的发展思路。1992年和1996年先后两次被国家教育部指定为全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改试点,1995年获得当时广东唯一的音乐学硕士学位授予点;200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艺术师资培训基地;2009年获得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招生培养资格;2011年获得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2012年音乐学获批广东省重点学科和省级特色专业,同时获批省级音乐与舞蹈实践教学示范中心。
音乐学院下设“三系一部一所”,即音乐教育系、音乐表演系和舞蹈系以及理论作曲部、音乐研究所。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三个本科专业以及音乐学硕士点1个和艺术硕士点1个。目前教职工91人,专任教师76人(其让塌扰中教授18人、副教授22人、讲师24人),博士研究生导师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36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约占70%,是一支具有梯队层次和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全院现有全日制本科生800人,硕士研究生185人,已形成多层面、多渠道的办学规模。现有教师琴房和学生琴房各一栋,琴房总数达245间(拥有九尺施坦威三角钢琴2台,波士顿大三角钢琴2台,KAWAI三角钢琴18台,YAMAHA、KAWAI、鲍德温、珠江等钢琴250台);高标准音乐厅使用面积达3000多平方米,能容纳观众700余人;教学观摩厅能容纳观众180余人;8间高规格的舞蹈排练厅;2间合唱指挥室;12间多媒体课室;2间数码钢琴课室、1间电子琴课室;3间计算机机房等。此外,还设有高配置的电脑音乐制作室和录音棚各一间。
音乐学院拥有教学面积1.9万平方米,教学环境优美、教学设施一流、师资队伍雄厚。目前已是广东乃至华衫哗南地区同类院校中规模大、层次高、声誉好的音乐人才培养基地。
二、招生计划和考试办法
(一)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除广东省联考外,校考根据各省考生专业术科考试成绩确定各省招生名额,具体招生名额最终以各省招生办公布为准。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4划定。
(二)报考办法
音乐学(师范)专业坦旦广东省60名招生计划的术科成绩认可广东省音乐术科联考成绩。其它招生计划的术科成绩只认可我校校考术科成绩,但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要求(如该省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并合格),文化 考试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条件按教育部和该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凭该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及身份证报考。
1、初试安排表及报名办法
初试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2、复试安排表
复试时间、地点
3、收费标准
报名考务费:按广东省粤价函[2010]79号文件规定,省外考点初试费235元/每生,广东考点初试费200元/每生。
三、考试内容
考生必须在华南师范大学2018年音乐与舞蹈学本科考试大纲及考试曲目规定的范围内准备考试内容和选取考试曲目(考试大纲及考试曲目可在华南师范大学招生网下载,网址:)。初试原则上在考试大纲内选取曲目;复试必须在考试大纲内选取曲目,否则,每一首扣除该项成绩15分。考生复试的备考曲目必须在报名时进入华南师范大学招生网填写,今年器乐招生限定25种,具体参见华南师范大学2018年音乐与舞蹈学本科考试大纲。
(一)音乐学(师范)
1、初试
初试内容:演唱(奏)歌曲或乐曲1首。
2、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主考声乐者:准备3首曲目,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B、主考钢琴者:准备3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乐曲1首。练习曲必考,其余抽签1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C、主考民族器乐者:准备3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乐曲2首。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D、主考西洋管弦乐者:准备3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乐曲2首。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②音乐基础
A、乐理笔试;B、视唱练耳面试。
(2)成绩计算方式:
①成绩比例:专业技能占80%;音乐基础占20%(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10%)。
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均按百分制评分。
③评分细则:(参见考试大纲)
(二)音乐表演(非师范)
1、初试初试内容:
音乐表演类考生:演唱(奏)歌曲或乐曲1首;
理论作曲类考生:提交自创作品3首(须带钢琴伴奏声乐作品2首、钢琴作品1首),参加初试的面试。
2、复试
(1)复试内容:Ⅰ.音乐表演类考生:须考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主考声乐者:准备4首曲目,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B、主考钢琴者:准备4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复调作品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乐曲1首。练习曲、复调作品必考,其余抽签1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C、主考民族器乐者:准备4首曲目,其中:练习曲2首、乐曲2首。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D、主考西洋管弦乐者:准备4首曲目,其中:练习曲2首、乐曲2首。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②音乐基础
A、乐理笔试B、视唱练耳面试Ⅱ.理论作曲类考生
①笔试
A、乐理B、和声C、作曲
②面试
A、视唱练耳B、用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乐曲、演唱民歌(或戏曲、曲艺)、即兴作曲等。
(2)成绩计算方式:
①成绩比例:
A、音乐表演类:专业技能占85%,音乐基础占15%(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5%)。
B、理论作曲类:作曲占50%,和声占20%,综合面试占15%,音乐基础占15%(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5%)。
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均按百分制评分。
③评分细则:(参见考试大纲)
(三)舞蹈学(师范)
1、初试初试内容:
①基本功测试(需穿裤袜、练功衣、鞋)
②自选剧目片段(时长不超过3分钟,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均可,需穿演出服)
③音乐能力展示(声乐或器乐任选一项)
2、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和音乐舞蹈基本常识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基本功展示B、即兴舞蹈;C、剧目片段(剧目不得与初试相同;时长不少于2分钟且不超过3分钟,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均可,需穿演出服)。
②音乐舞蹈基本常识
A、乐理基本知识;B、舞蹈基本常识。
(2)成绩计算方式:
①成绩比例:专业技能占90%;音乐舞蹈基本常识占10%(其中舞蹈基本常识5%、乐理5%)
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舞蹈基本常识均按百分制评分。
③评分细则:(参见考试大纲)
(五)补充说明:
1、主考器乐类考生自备乐器和自带伴奏;主考舞蹈考生自备伴奏光碟(CD格式)。
2、考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态匀称,符合从事音乐或舞蹈的身体条件。舞蹈学专业,男生身高一般要求1.70米以上,女生身高一般要求1.60米以上。
四、录取、就业及学费和奖学金
(一)录取:4月份划定专业术科入围成绩,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凭考号身份证上网查询专业术科成绩。7月初我校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各省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原则:考生文化成绩上线、专业术科成绩入围,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方向按校考术科成绩名次从高到低录取,校考成绩名次相同的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二)就业:按国家大学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学生毕业后可在广东省就业,也可返回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或其它地区就业。
(三)学费、住宿费和奖学金
1、学费:音乐学专业10000元/年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年舞蹈学专业10000元/年住宿费1500元/年
(注:若2018年广东省政府有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2、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三等,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为25%,奖学金分别为6000元、4000元、2000元;国家奖助学金:8000元、5000元、3000元;社会资助助学金多项;创新奖分四等,每年评选一次,不受名额限制,奖金为:3000元、1500元、800元、400元。
五、其他
1.如教育部或广东省2018年关于音乐类校考的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招生简章由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负责解释。
2.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考试处:020—85211098 传真:020—85213484 网址:zkc.scnu.edu.cn
音乐学院:020-39310035
3.招生监督办公室电话:
监督电话:(020)85211016 传真:(020)8521101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南阳理工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南阳理工学院
(二)学校国标代码:11653
(三)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长江路80号
(四)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学校简介:南阳理工学院位于楚风汉韵荟萃之所,商圣范蠡、科圣张衡、医圣张仲景故里、诸葛亮躬耕地——历史文化名城河南南阳。学校坚持“应用型、地方性、服务型、开放式”的办学定位,持之以恒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开放办学之路,先后获批国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产教融合项目学校100所之一、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学校、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河南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类院校、河南省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学校、中原经济区最佳服务高校、河南省十大创新创业典范学校、河南省双创基地,2017年荣获“河南省综合实力20强领军高校”,2018年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二、组织机构
南阳理工学院艺术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和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穗毕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在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
三、招生计划
(一)学校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通知精神和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优化调整专业结构,稳定生源范围,统筹考虑学校在各省(市、区)的区域均衡、生源数量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在各省(市、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
(三)计划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及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四)2020年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共6个专业;专科招生专业有:数字媒体艺术设计1个专业。
四、录取规则
(一)录取基本条件
1.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和所在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2.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成绩)、专业成绩(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均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
(二)在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份,按“志愿清、专业清”规则进行录取。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播音、编导类专业按照“排序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5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三)在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份,按照生源省份综合成绩计算规则,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照“分数优先”规则进行录取。
(四)在内蒙古录取规则
1.使用“专业志愿清”规则进行录取。
2.美术、音乐类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按照“排序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排序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使用内蒙古艺术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成绩,按照“排序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50”排序择优录取。
(五)学校认可有关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有关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对艺术专业成绩(排序成绩)并列分,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仍同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五、其坦慎他
(一)体检标准: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外语语种:艺术类本、专科专业语种不限,但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只做英语教学安排。
(三)学费标准:学费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猜信芹的标准收取,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新生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教育部和生源省份如出台新的文件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7-63121358
监督电话:0377-62233897
邮箱:nylgzsb@163.com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长江路80号
邮编:473004
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微信公众号:nyist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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