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自查报告范文(篇1)
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为使X大药房尽早通过GSP认证,在食药监部门的指导下,我药房严格按照《药品零售企业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大药房属于单体药房,经营地址周围无污染源,无高危设施,经营场所宽敞明亮,卫生清洁、布局合理。药房核准经营范围为: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我药房按GSP要求,完善了相应的设备,修定了各岗位职责及相关规定,从硬件、软件两个方面进行GSP改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本药店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在GSP认证及日常经营中无任何欺骗行为。
二、企业实施GSP自查情况
(一)质量管理与职责
我药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了质量管理文件,开展质量管理活动,确保了药品质量。建立了与本药房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文件,并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
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负责药店的日常管理,保证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督促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配备了质量管理员专门负责药品的质量工作,制订了质量管理文件。质量管理员认真对供货单位及其销售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负责采购药品合法性的审核,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陈列、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药品质量查询及质量信息管理工作,对不合格药品进行确认和处理,负责假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认真做好药品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控制及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维护以及对计量器具的校准及检定工作,指导并督促药学服务。负责其他应当由质量管理员履行的职责。
(二)人员管理
我药房从事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无行业禁入情况。企业负责人具有药师资格,指导合理用药。质量管理员为,具有药师技术职称。营业员具有学历,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具有学历(无中药饮片的删除这句)。
均接受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企业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每年进行年度健康检查,均取得健康证,并建立了健康档案,符合上岗要求。我药房没有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及私人用品和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三)文件
本药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符合实际的质量管理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记录和凭证等。并且定期审核,及时修订。通过培训使各岗位人员正确理解质量管理文件的内容,保证质量管理文件有效执行。并制定了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药品采购、验收、陈列、销售、储存、养护等环节的管理制度,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审核制度,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药品拆零管理制度,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管理,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制度,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环境卫生、人员健康制度,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及考核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执行药品电子监管制度,制定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采购、验收、营业员以及处方审核、调配等岗位的职责。建立了药品采购、验收、销售,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等十几项操作规程。
建立了药品采购、验收、销售、陈列检查、温湿度监测、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相关记录,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记录及相关凭证应当至少保存5年。
通过计算机系统记录数据时,相关岗位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通过授权及密码登录计算机系统,进行数据的录入,保证数据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四)设施与设备
本企业的营业场所与其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企业营业面积XX平方米,环境整洁,布局合理,通风良好,无污染物,营业场所、生活区分开。营业用货架组,柜台组,销售柜组标志醒目。由于具有合法、可靠的药品供应渠道,售出药品能够及时补充,且验收合格后及时上架入柜,所以本店不设仓库。药架、药柜均能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在10cm以上。药店配备了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设备。温湿度计1个、除湿用具1个、换气扇1个、黏鼠板1块,配备了符合要求的药品拆零销售所需的调配工具、包装用品。并设有专门的含麻黄碱专柜。
(五)药品的采购与验收
1、药品采购
药品采购管理是保证药品经营质量的关键环节。对药品采购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控制,为加强对药品采购的管理,我们在采
购过程中首先制定了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过程中的具体事项,首营企业和购销合同进行了有效的控制和规定。
(1)采购企业合法性
对合格供货方、首营企业进行合法性评估,由采购员负责向供货方索取相关资料,如加盖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通过调查与了解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经质量管理员审核合格,有药店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2)采购药品合法性
采购员采购药品时,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
采购药品应当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有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
(3)供货方销售员合法性和质量保证协议书的签订。
检查供货方销售员的经营行为与其企业“证、照”核准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是否相符。索取供货方销售员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检查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供货单位及供货品种相关资料。
质量保证协议书的签订应明确双方质量责任;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质量管理员负责对以上工作进行验证审核,审核合格的材料与质量保证协议书一同入合格供货方档案。
2、药品的验收
为了确保采购药品的质量,防止假劣药品进入本店,我们制定了药品验收的管理规定。
药品到货时,验收人员应当按采购记录,对照供货单位的随货同行单(票)核实药品实物,做到票帐货相符。
企业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验收,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验收人员应当对抽样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等逐一进行检查、核对。
验收员根据质量验收实际情况,将验收药品的质量情况记录下来同时做出验收结论,并保留验收记录。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拒收,并报质量管理员。
(六)、陈列与储存
本店对所经营的药品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到四分开的原则,即药品与非药品,内服与外用药分开存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并根据药品的特性进行存放,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保留原包装标签和说明书。
陈列的药品质量和包装都符合规定,对陈列的药品每月进行质量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有问题的药品立即撤离货架柜台,并填写相关记录。陈列药品的场所、货架柜台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避光设施、设备。
为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药品养护员对陈列的药品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对易变质、近效期、易潮解的药品每周进行了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同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药品养护质量信息。
单位自查报告范文(篇2)
为了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着重生产细节控制,细化生产过程管理,搞好环境卫生,提升人员素质,加强巡检与出厂检验,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厂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对落实安全生产进行了自查,现将企业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保持资质的一致性。
我厂手续一应俱全,营业执照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的厂名,厂址和法人代表都完全一致,符合本条要求。
(一)企业实际生产食品的场所,生产食品的范围等应与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内容一致;我厂的厂址生产许可证内容完全一致。
(二)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没发生变化。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一致。 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的字号名称完全一致。
二、企业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企业采购食品原料,主要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我司采购的原料肉批次进行了采购索证。并向供货商索取了包装袋的许可证复印件。
(二)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三)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原料稻谷与进货采用记录的内容一致。
(四)企业建立了进出台账。各种购进加工原料的贮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我厂已建立原料肉、辅料、包装袋、的储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
三.企业建立了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一)企业应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状况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我公司内环境卫生,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均有本厂职工轮番排班打扫。
(二)企业定期对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记录,同时应建立和保存停产复产记录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记录;我厂对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洁消毒记录,同时记录停产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等详细内容,从而保证能随时开机生产。
(三)企业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包括必要的半成品检验记录,温度控制,车间洁净度控制等。
(四)企业生产现场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避免原料,半产品,成品交叉污染,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不应使用回收食品等;生产过程中严格要求工人不得串岗,遵守厂规及操作规程,避免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四.企业建立了出厂检验制度。
(一)企业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我厂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内容均由化验员作详尽记录并保存备查。
(二)、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我厂生产需要的各种原料均从合法、正规渠道购进,并索取相关的证件。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及《食品卫生法》的要求组织生产,未遇到购买不合格原料和出现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五、食品标识标注情况:
我厂生产的各个单元产品的包装上按照相关规定印有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号,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的贮藏方式和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六、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
我厂建立了食品的销售台账,记录了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售日期、检验合格证号、生产批号以及购货者的相关信息,包括购货者的名字,地址、销货场所等。
七、企业人员培训、体检情况:
我厂所有和生产相关的人员均参加了体检,取得食品从业许可证书(健康证),并定期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技术知识培训,并备有员工培训记录。
八、企业售后服务和产品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
我厂主要消费者都是回头客,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到过消费者投诉。我厂定期对消费者进行满意程度调查,及时反馈消费者意见,做到对自己的产品心中有数。我厂已经设立消费者投诉登记本,并制定相应的处理制度、应对机制,确保一旦出现消费者投诉情况,能及时做出反应,力保消费者权益。
除此之外,我厂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记录表格完善,人员配备合理,职责明晰。这些软硬件的建设,也为企业的前行,铺平了道路。
经过自查,我厂基本符合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提高了质量安全意识,杜绝了质量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我厂建立了质量安全保证长效机制,为长期、持续地生产优质产品,打下了坚实基础。
xx市XXXXXX粮食加工厂
二0XX年5月
单位自查报告范文(篇3)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生产的最终产品、中间产品(以下统称为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中间产品,是指为满足生产的需要,生产一种或多种化学品,作为下一个生产过程参与化学反应的原料。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
第四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一)购买危险化学品进行分装(包括充装)、在购买的危险化学品中加入非危险化学品的溶剂进行稀释后销售或使用;
(二)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对外销售,仅为本企业非化工类生产装置配套,参与的下一个生产过程不是化学反应过程;
(三)在溶解、萃取等物理过程中作为溶剂的危险化学品,仅在生产装置循环使用且没有参与化学反应(以低浓度化学品提纯生产高浓度危险化学品的加工过程除外);
(四)以“现场供气”模式生产空气化工产品;
(五)生产中直接放空的气体为危险化学品。
第五条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企业(总部)以外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负责产品涉及剧毒化学品的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工作。
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一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省安监局委托各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实施(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按《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监管系统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对接方案〉的通知》(苏安监〔20xx〕238号),一般企业中除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以外其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省安监局委托各省直管县试点县(市)实施。
受委托的市、县(市)安监局(以下简称受委托部门)以省安监局的名义,负责本辖区内受委托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审查。
负责受理、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的省、市、县(市)安监局统称为审查部门。
第六条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级安监局)应当本着服务企业、便捷高效的原则,为本辖区内生产企业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供有关政策、程序、申请材料符合性和网上申报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生产企业申请材料原则上由县级安监局统一转报至市安监局,也可由生产企业自行报送。县级安监局接收生产企业的申请文件、资料,应认真清点、登记,当场填写《申请材料登记表》,由报送和接收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
县级安监局向市安监局转报生产企业的申请材料时,应制作报送材料清单,注明企业名称、报送日期等,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应建立咨询服务工作台帐,将开展咨询服务的情况、统一报送申请材料的情况等登记留存。
第七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应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网上同步申报。审查部门受理、审查过程中出具的许可文书由“系统”生成。
第八条
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附电子光盘,下同),并对提交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3份)
(二)发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文件复制件和责任制清单;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五)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复制件;
(六)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应注明所从事的特种作业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号、取证日期、有效期限;
(七)三年内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企业可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
(八)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税务部门专用发票复制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九)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制件;
(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十一)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救援人员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的清单;
(十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十三)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新建生产企业,还应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
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企业,还应提供重大危险源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复制件。
第九条
市安监局收到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文件、资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转报省安监局: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1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三)生产企业申请材料电子光盘;
(四)《申请材料登记表》。
第十条
审查部门接收生产企业申请材料后,按下列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即时告知申请企业不受理;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或企业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查部门出具的以上许可文书,应加盖本单位行政许可专用印章。
第十一条
对已受理的申请材料,审查部门应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审查,逐项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中的《审查记录表》。审查中,对申请材料有疑问、需要进行现场核实的,应出具《现场核查通知书》,指派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必要时,可聘请化工安全专家参加。现场核查的内容为《现场核查通知书》载明的事项。
现场核查结束后,核查人员应填写《现场核查意见书》,如实记录现场核查情况。《现场核查意见书》由核查人员签字,被核查单位签字确认并盖章。
第十二条
受委托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情况,对一般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作出明确的审查结论,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加盖本单位公章,自受理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报省安监局: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1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三)生产企业申请材料电子光盘;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
第十三条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省安监局根据审查情况,做出颁发或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审查过程中现场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四条
对决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安监局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决定不予颁发的,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生产企业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仅变更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还应提供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复制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隶属关系的,应提交隶属关系变更的证明材料,报省安监局和企业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十六条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未发生改建,仅对主要生产工艺进行变更或在原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变更(含新增)产品的,应当由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进行专门的安全评价,在变更实施前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安全评价报告。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应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和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如变更后企业重大危险源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供重大危险源重新备案的证明文件复制件。
以上两款变更涉及到危险化学品产品品种变化的,还应提交有关危险化学品登记变更的证明文件。
第十七条
生产企业提出变更申请,应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相应文件、资料,经审查部门审查合格后,省安监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应当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的符合企业现状的文件、资料和原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生产企业的延期申请,按照本实施细则第九条至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第十九条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条件的,可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一)生产企业出具的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说明(加盖企业公章);
(二)生产企业取得的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复制件和达标后每年的标准化自评报告;
(三)生产企业3年内接受当地安监部门监督检查的检查记录和复查记录(每年仅需提供1份)复制件;
(四)当地安监部门出具的企业3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证明。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上分别载明编号、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经济类型、许可范围、有效期、发证机关、发证日期等内容。其中正本“许可范围”注明“危险化学品生产”,副本“许可范围”载明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生产能力。
同一生产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场所的,按一个企业核发一张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许可范围”中分别注明该生产企业的每个生产场所及对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生产能力。
同一个生产企业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名称的,只核发一张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
对决定变更、延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安监局颁发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收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的,变更后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不变,注明变更日期。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遗失、损毁的,生产企业应在遗失、损毁后及时向省安监局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证明,申请补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所著事项不变。
第二十三条
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安监局应当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超越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违反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第二十四条
发现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安监局应当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或未被批准延期的;
(二)终止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第二十五条
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前,应当自主选择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安全评价机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机构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应当符合省安监局对安全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同时,还应对生产企业是否符合《实施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逐一进行专门评价,分别提出“符合”或“不符合”的明确意见。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对安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生产企业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确认。
安全评价机构应在安全评价报告结论中,对生产企业作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明确结论,并对其作出的评价结论负责。
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发证以及档案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台帐。
省安监局定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颁发、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
各市、县(市、区)安监局负责所辖区域内生产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生产企业有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行为,应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理总局令第15号)、《实施办法》等的规定依法处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5月10日起施行。原《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苏安监〔20xx〕138号)同时废止。
单位自查报告范文(篇4)
老虎台矿职工医院做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更好的为当地百姓服务,确保广大患者用安全,我院根据我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从事药品使用活动,为了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工作顺利进行,我院成立了以李艳院长为组长,各科主任为组员的药事管理委员会,每月进行自检自查,两年来委员会成员及药剂科人员做了大量细致的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药剂科概况
老虎台职工矿医院药剂科下属分为门诊药局、住院药局及药品库房三部分,总面积约300平左右,其中一层门诊药局60平,五层住院药局60平,七层库房180平。药剂科现有人员9人,其中副主任药师1人,主管药师6人,药师2人。
二、药品质量机构组织
药事部门负责人:
分管院长:
质量负责人:
三、药品使用质量管理体系
我院药剂科一直以来,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设置管理机构,成立了以院长为首,包括质量管理机构和进货调配等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质量领导小组,药剂科设置了由质量管理员、验收员共同组成的质量管理机构,受分管院长直接领导,现已制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质量责任制,质量管理程序,质量表格记录,建立药品进货、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药品使用过程中, 每个环节均在质量管理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执行质量否决权。
四、药剂科人员培训情况
药剂科各部门负责人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药品质量管理经验,熟悉业务药品知识,能坚持原则进行监督和检查, 并能独立解决。建
立了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采取自学讲解的方式,提高人员素质,对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都进行健康查体, 并建立健康档案。
五、设施与设备
药品库房、住院药局、门诊药局分别备有保险柜、货架,垫库板,避光帘,通风扇,空调,灭蚊灯,温湿度计及防鼠,防火,防尘,防潮等设施设备一应俱全,能确保在库药品按其储存条件合理储存并保证药品的质量。
六、药品进货管理
为保证购进药品质量,医院制定了《药品购进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进购药品,在进货时严格审核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和质量信誉,审核购进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并对与本医院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的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审查、核对。签署购销合同,明确质量条款,所购进药品均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建立完整购进记录并归档保存。购进麻*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从具有相应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每月药品采购计划是以上月药品库存,及当月用药情况经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制定而成,并上交矿务局药品采购中心审核。
七、药品质量验收管理
药品入库验收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严格按法定质量标准和合同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的质量进行逐批验收,同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验收逐一检查,经验收合格的药品再正式办理入库手续。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不清等有质量问题的药品拒收。药品验收记录按规定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内容。由质量管理机构按规定建立完整验收记录并进行归档保存。 对不合格药品的确定、报告、报损、销毁都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并归档可查。定期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
八、药品储存与养护情况
库房分为药品库、医疗器械库,各库均分合格区、待验区、不合格区、退货区,各区按规定实行色标管理,即合格区为绿色,待验、退货区为黄色,不合格区为红色。在验收合格后,严格按照药品储存、养护制度对药品专库、分类存放,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和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区,将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药品按批号、有效期集中堆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先进先出发放。在库药品养护严格按养护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程序执行,养护人员对药品的储存条件进行监测检查,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发现库房的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麻*药品,一类**设有专柜存放,双人保管,专帐记录,账物符合。
九、出库情况
药品出库严格按出库发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仓库保管员凭出货单,遵循 “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将所要发货药品按出货单要求配备齐全置发货区,由复核人员对发货药品进行复核和药品质量检查.
十、药品调配
调配药品时,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 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双人审核处方,完成调配后并按照规定妥善保存处方。同时有专人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药品质量管理,对使用药品各个环节,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自查,从人员机构、管理制度、硬件设施、管理记录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达到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要求,确保用药安全,以便更好的为广大百姓服务。
单位自查报告范文(篇5)
柳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吕梁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全市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矿结合隐患排查方案和自查自检的要求,制定了如下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实施方案:
一、成立煤矿自查领导组
组长:郭建春
副组长:张晋平、刘缠平、惠直平、谭炳林
成员:范维保、王康平、张福锁、郭建军
二、自查时间
20xx年7月15日——20xx年7月25日
三、自查报告
(一)证照
1、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晋)mk安许证字[20xx]1620y1b1,有效期限:自20xx年1月31日至20xx年1月31日。
2、采矿许可证证号1400000622858,有效期限:自20xx年11月至20xx年11月。
3、生产许可证证号x040807041yzgz,有效期限:自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
4、矿长资格证证号k05020xx12,有效期限:自20xx年3月至20xx年3月。
5、安全资格证证号a05020xx15,有效期限:自20xx年3月至20xx年3月。
6、营业执照证号1400001599472,有效期限:自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1月30日。
经查六证齐全有效,不存在转让、承包、租凭等行为,并且在法定的开采范围内开采。
(二)矿井主要生产系统
1、采矿:该矿为单一煤层开采,布置一个长80m的长壁式工作面,采高2.2m,采用放炮落煤,刮板输送机运输,单体液压支柱配合兀型梁支护顶板,其工艺流程为:安全检查→打眼、装药→挂、联网→放炮→临时支护→砍壁、移梁支护→装运煤→移溜→回柱放顶→清浮煤。
2、提升:矿井使用ssj800—2×75kw胶带输送机,其符合行业技术规程和标准且安设综合保护仪。
3、运输:我矿运输大巷采用ssj800—2×40kw胶带输送机运输,顺槽采用ssj650—30胶带输送机和sgb—420/40刮板输送机运输;采用矿车进行材料运输。
4、通风: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主风机型号bdk618—6—no.17,功率2×75kw,备用风机同主风机,矿井总风量为36.8m3/s,两风机都具备反风功能,反风风量不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5、排水:本矿正常涌水量为5 m3/h,属涌水量小的矿井。根据
《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井下配备df46—30×7的离心式水泵三台,一台运行、一台备用、一台检修,铺设两趟75mm的管路,完全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6、供电:矿井采用双回路供电,一路引自青龙110kv变电站10kv专线;一路引自陈家湾35kv变电站,两回路电源同时工作,互为备用。在井底车场附近设一变电所,安装kbsgzy—500/10/1.2/0.69移变两台,一台供回采、一台供掘进。
7、地质、防治水:经调查相邻矿井对我矿井下构不成水害威胁,其中,陈家湾村煤矿与我矿连接处为实体煤;郭家山煤矿、狮尾沟煤矿与我矿不在同一层煤开采,而且都不存在越层、越界;张家社煤矿与我矿相邻处为实体煤,综上情况,相邻矿井对我矿构不成水害威胁,但必须经常与兄弟单位取得联系,确保矿井安全。
8、特殊工种:目前矿井瓦斯检查工有岗9人,持证9人;安检员在6人,持证6人;爆破员在岗9人,持证9人;绞车司机在岗10人,持证10人;电钳工在岗8人,持证8人。
经查上述各大系统及特种人员均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希贵局有关领导来我矿进行初检。
特此报告
陈家湾乡煤矿
20xx年7月26日
单位自查报告范文(篇6)
我店收到xx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xx文件后,非常重视,认真研究文件,深刻理解文件精神。根据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业务监管的通知,我店遵循了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店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从各方面严格遵守,符合规定要求。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员资质:由于我店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质量经理为xxx,我店销售人员持有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岗位资格。
二、经营方式和范围方面:没有超范围经营,本店所有品种都在合理范围内,没有销售国家严格禁止的药品和器械,没有出租或转让柜台代销产品。本店非业务人员不得销售或推销药品。
三、药品分类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相关规定,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开柜销售。已经明确规定医生销售的药品一律按处方销售,并设立有明显区域标识的非处方药柜台。
四、药品广告和咨询服务:首先,遵守《药品广告安全审查办法》等规定。,未经许可不得发布任何药品广告,不得销售因严重虚假宣传而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暂停销售的药品,不得在药品销售中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禁忌和注意事项,不得夸大药品功效,不得向无药品的客户介绍和推荐药品。
五、药品采购渠道:原则上要分发给所属连锁公司。如出现供应不均,应向附近具有GSP认证和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采购,并索取供货企业的相关资质和合法票据备查,并做好药品采购验收记录。
在以后的业务工作中,药房肯定会有更严格的要求,把工作都做好。
单位自查报告范文(篇7)
荔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新《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我公司已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学习培训,并按新的《食品安全法》要求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企业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企业应保持资质的一致性。
我司手续一应俱全,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中的厂名,厂址和法人代表都完全一致,符合本条要求。
(一)企业实际生产食品的场所,生产食品的范围等应与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内容一致;我司的厂址在荔桂路175号,与生产许可证内容完全一致。
(二)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的,应按规定报告。
我司目前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和工艺都与取证时一致,以后如有调整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备案。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一致。
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的字号名称都是广西桂林荔波食品有限公司,完全一致。
二、企业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企业采购食品原料,主要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我司采购的原料批次进行了采购索证。
单位自查报告范文(篇8)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是谁,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
1、行业特点;
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
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
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第三部分:如何解决税负低的情况: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库存等等。
以上解释一定注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千万不要为了解释而解释,如果书面解释不通就很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
税局在进行企业纳税稽查时,内部有稽查的要求和相关文件范文,如果与税官关系处理得好,可以让他提供一份,税局对外,没有格式要求,但一般都是根据每个税种的内容和要求来写的,如果要自写,根据某个特定税种的性质特点来写。也可以简略扼要的写,试着写一下,看是否符合要求
某某税局
根据统一要求我单位自 某年某月某日开始,至某年某月某日止对我单位某一段时间内的,增值税,所得税进行了详查,对相关数据又进行了计算,审理,除少数个别的地方我们按企业的数据作了反映,未按税法予以调正外,其他基本正确,未发现其他遗漏税收的情况。我们拟在汇算清缴前将应调整的税收都有调整过来。也盼望你们下来给我们工作的指导,
此致
某某单位日期
单位自查报告范文(篇9)
一、企业概况
企业简介(含生产规模、生产线数量、生产线投产日期、主机装备、余热发电设施套数及装机容量等信息);
统计核查年度(如20xx年)年企业能源消耗总量及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
统计核查年度(如20xx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二、能耗情况
统计核查年度(如20xx年)企业全年各类产品产量和能源消耗情况。企业应提供全年1~12月生产台帐和能源消耗台帐备查。
三、能耗限额标准达标情况
企业对照所属行业国家标准,分析说明企业能耗达标情况。有特殊情况予以说明。
四、生产计量、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对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xx),填报企业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三级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情况。
五、能源管理情况
企业填写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认证、能源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和运营情况等。
六、节能措施和节能项目情况
企业填写统计核查年度(如20xx年)已经实施和正在建设的主要节能措施和项目及具体建设内容。
七、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企业能源利用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特别是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企业,应提出明确的节能改造等整改措施.
单位自查报告范文(篇10)
本公司于20xx年3月13日注册成立,于20xx年3月26日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码为:(豫)新出印证字4115001010号,公司注册资本叁佰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根据《印刷业治理条例》、《印刷品承印治理规定》,以及河南省新闻出版局“豫新出联(20xx)16号”文件精神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xx年度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自查报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档案法和印刷业治理规定,建立了印刷品接单,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残次品销毁等规章制度。所有客户一律签定印刷委托合同,印件原稿、印样、菲林、委印证实文件,统一建档立卷保管,以备查验。印刷治理规定张贴于公司业务部显眼墙上,牢固树立依法印刷观念。
二、建立了以法人代表为主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新进职员工进行三级安全培训,从消防、环保、印刷开机后到装订、印刷品识别等方面的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员工作业指导书。对不答应印刷的物品不接单、不设计、不印刷。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三、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由生产厂长做出工作总结。重大项目,向公司法人办公会议汇报。在实施绿色印刷方面做到了三废排放达标;危险废物按规定处置;在设备上安装了粉尘、纸毛、墨雾、废气收集装置,杜绝了废气排放。
四、20xx年度实现工业总产值2350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进2280万元,交纳税金及附加55万元,年末资产总计6122万元,工业增加值1050万元,利润总额54万元。全年印刷用纸量大概为8万令。
五、本公司目前拥有双面单色印刷机2台、2+1轮转印刷机1 台、四色平板印刷机4台、八色轮转印刷机1台、圆盘包本机2台、胶订联动线1台、骑马联动线1台、骑马订书机2台、混合式折页机4台、自动配页机1台、三面切书机2台全部为非国家淘汰印刷设备。20xx年度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和机械故障,所有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六、本公司20xx年度未获得任何奖项,亦未受到任何违规处罚。
小编精心推荐
单位工作总结 | 单位年度工作总结 | 单位年终工作总结 | 单位个人工作总结
以上就是祖国的花骨朵儿为大家整理的《单位自查报告范文模板10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musicbooks.cn/72603.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