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时处处防灾患,世世代代保平安。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灾害后灾区的人,很多时候都需要撰写相关的应急预案。可能你现在正在为应急预案而烦恼吧!相信你应该喜欢音乐热评网的编辑整理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篇1)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妥善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李秋军
副 组 长:王伯勋郝振清
成 员:柴宏伟王新平郭强韩兴华马林平崔春林 王秀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柴宏伟任办公室主任,并设立突发安全事故报告联系电话: 7800525
根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的需要,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全校上下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包括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内发生的其它危及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的重大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 1 人以上死亡、 3 人以上受伤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由主管领导、值班领导、值班教师、班主任、其他教师及时向校长报告。
(二)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信息后,岗位主管人员必须在 5 分钟内向主管领导、校长报告,必须在 5 — 10 分钟内向镇和区教委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 、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镇、区教委。
2 、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 、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 119 、 120 请求援助。
4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 、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学区和县教育局。
2 、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 122 、 120 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 、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 、学校 D 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 D 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 、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镇、区教委。
4 、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 110 、 120 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 、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双人双锁管理。
2 、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镇、区教委。
3 、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 119 、 120 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 、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要持证上岗,并购买特种行业保险。
2 、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做好其他师生疏散工作,及时报告 110 、 119 、 120 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并迅速将情况报告镇区教委。
3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 、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报请镇、区教育局审批,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必须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安全。
2 、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镇区教委。
3 、及时报警 110 、 120 、 122 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 、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 、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 110 、 120 请求援助。
3 、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 、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 、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 110 、 120 电话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 、学校对传染病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 、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区和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九)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 、食物中毒发生后,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 110 、 120 请求援助。
2 、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 、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篇2)
为了有效防范园内发生暴力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师幼安全的恶性的事件,维护幼儿园的稳定,特制定幼儿园防范暴力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可能引发幼儿园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由于种种因素对社会不满和因矛盾激化铤而走险、因严重利益冲突而报复、精神病人发病以及极少数歹徒行凶犯罪等情形是引发幼儿园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二、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幼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门卫管理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
3、加强对幼儿园周边有精神病症状人的监控。
4、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查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幼儿园暴力事件,一般按下列程序处理;
]、报警.可按紧急报警按钮或打“110”报警电话。
2、立即报局办公室和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可先口头后书面。
3、若出现人员受伤情况立即拔打120急救电话,或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镇级以上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园方要派应变能力强、口才较好的老师与歹徒周旋.尽力规劝其终止犯罪:同时幼儿园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幼儿,并迅速疏散至安全的地方。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和善后处理。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篇3)
2023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选篇1)
一、演练目的
1.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提高驾、乘人员安全意识,掌握疏散逃生的基本方法。
2.让幼儿学习安全乘车的知识并进行宣传教育,掌握安全突发事故的自救自护能力。
3.提高师生应对突发灾害事件的心理素质,科学应对,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
二、校车安全演练领导组
组长: 组员:
参与人员:所有驾驶员及接车教师、乘坐校车幼儿 指挥:
三、演练相关事项安排
1.司机师傅筹备讲解校车相关安全自救途径。(雷月通知师傅)
2. 演练时间:20__年 月 日下午
3. 车辆准备:豫F 、烟雾弹 、灭火器 、医药箱
4. 人员准备:所有接车教师、驾驶员、乘坐校车幼儿分别20人
5. 演练地点:__路,集中上车点:__幼儿园
6. 摄像:王雪静
四、演练流程
1. 校车师傅讲解校车疏散途径及方法。所有接车老师认真学习观看。(对参加人员进行灭火器的使用、紧急门的开关等消防知识培训,每人都掌握疏散逃生的办法和自救自护知识。校车师傅、跟车老师学会使用灭火器。校车师傅负责对跟车老师进行紧急门的使用培训。)
2. 接车老师集合乘车幼儿安全乘坐校车。(内容:上车前清点人数并检查幼儿有无携带危险品、__老师班级中途接走幼儿交接、排队安全上车、系安全带、车内巡视严禁幼儿车上吃食品、司机师傅查看车辆周围情况)
3. 平稳启动(驾驶员直视前方专心开车、后排跟车教师巡视车内情况,前排跟车教师关注线路并随时查看接车群,行进中的突发情况:晕车、急刹车、左右晃、吃东西等)
4. 永安路北头调头,校车出现故障吗,车头冒烟。
司机师傅及跟车教师组织幼儿疏散逃生。(校车故障设计:接送过程中车辆因机件故障突然停止在马路中间,__/__负责制造烟雾。车头冒烟,师傅与跟车教师立即安全疏散幼儿,做到逃生时不抢道、不惊慌,有序撤离)x师傅负责处理故障烟雾(灭烟雾)。
5. 待故障解除,安全乘车返回,__处停车,在校车上__做总结。
6. 副班教师延伸普及乘车安全教育。
五、后期宣传链接:
__
2023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选篇2)
一、活动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校车的安全管理,以及对乘车学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从而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结合我校实际,决定组织一次校车安全应急演练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__年11月29日
三、活动地点:
路边(选人车稀少的安全路段)或学校操场
四、参加对象:
校长、分管校车安全工作人员,部分教师、随车教师、司机和乘坐校车的学生
五、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活动内容:
1、乘车火警应急逃生演练。
2、乘车交通事故应急演练。
3、恶劣天气(路遇冰雪上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应急演练。
4、规范乘车演练。
七、活动安排
车辆火警演练
1.准备工作
(1)制定方案,下发通知,明确演练的时间地点。
(2)20__年11月29日下午2点前,校车开到学校指定路边处(车上配有一名司机和随车教师)。
(3)各班班主任负责组织好参加本次培训的学生提前集合。
2.演练程序
(1)分管安全工作的徐俊主任向学生讲解演练时注意事项:(生命很可贵,我们要百倍珍惜,今天我们开展这次乘坐校车应急逃生演练活动,就是要提高司机、老师、同学们的安全意识,以便在紧要关头保护好自己的生命,请同学们不要嬉笑,要认真进行演练。下面开始进行乘车应急逃生演练)。
(2)由谢家龙老师指挥乘坐校车的同学按往常一样排队上车,司机关上车门,启动发动机。
(3)突然随车照管员发现校车的车头部位冒出“浓烟”,立即大声报告:“汽车着火啦!”,司机听到报告后迅速停车,熄匙,打开车门。
(4)车内随车教师立即向学生大声通知:“车着火!大家镇定!听从指挥,要快速有序地下车!”随车教师迅速下车,站在车门口,协助学生迅速下车(学生按由前到后先左后右的顺序依次下车,不要顾及书包和钱物)。司机拿出灭火器准备灭火。
(5)学生用衣袖、手帕等捂住口鼻,迅速有序地撤离距车辆50米外的安全地带集合,预防汽车油箱发生爆炸,值日老师谢家龙点名。
(6)报警援救
A司机拨打119报警:我是中心学校校车司机,校车在学校门口处发生自燃。请立即救援!
B值日教师拨打120报告:我是中心学校校车值班老师,校车在学校门口发生自燃,请立即救援!
C值日老师向校长报告:我是中心学校车值日教师,校车在校门口发生自燃,乘车学生已全部安全疏散,没有人员受伤,请立即派人到现场协助救援。
(7)组织乘车学生集队,由分管校车安全的领导总结讲话:同学们,校车路途中各种情况都可能发生,但我们能掌握逃生技巧是很重要的。如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门不能打开、车辆侧翻或者车辆落入水中时,首先不要慌乱,要保持镇定,可以打开车窗或使用逃生手锤砸碎车窗,从窗门逃生。
今天演练过程中,同学们都能够听从指挥,积极参与,认真配合,疏散有序,以较快的速度撤离到安全地带。老师们组织到位,保障有力,确保了演练的成功。这次演练活动是对我们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的一次检验,不仅落实了我们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而且也提高了我校实际应对和处置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更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了自护自救的能力,整个演练活动达到了预期目标。
这次演练活动为我校今后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全校师生应充分认识到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做到安全工作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从而为我们大家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
2023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选篇3)
一、活动目的
根据明教安保[20__]79号文件《关于开展校车安全事故应急训练与演练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校车的安全管理,以及对学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乘车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保障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一次校车安全应急演练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__年11月23日(第12周周五)下午4:15
三、活动地点:
学校篮球场
四、参加对象:
本校杨梅片乘坐校车的学生五、领导小组组长:梁泳初副组长:梁建波
成员:黄景辉、冯妙芬、李燕云、李丽丽
五、活动内容:
乘车应急逃生演练、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培训
六、活动安排
(一)准备工作
1、11月16日(第11周周五)下午学生放学前,由李燕云书记负责发给杨梅片乘坐校车的学生家长一封信,告知家长我校将在11月23日下午学生放学前在校内开展一次校车安全应急演练活动,乘坐校车的学生会推迟放学,敬请各位家长理解、支持与配合;制作12米长的横幅“杨和中学校车安全应急演练”。
2、11月23日上午前,由黄景辉主任负责在升旗台下面挂上横幅“杨和中学校车安全应急演练”。
3、11月23日下午4:05前,蓝飞校巴公司派一辆校车开到升旗台下面(车上配有一名司机和值日老师),其余校车停放在升旗台前即可。
4、4:05,杨梅片乘坐校车的学生按往常的安排到篮球场整理好放学队伍。(由冯妙芬、李燕云、李丽丽及女教官负责)
(二)演练程序
1、由冯妙芬主任主持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下午好!安全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重点,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交通安全我们时刻不能忘记。20__年10月26日下午,云南、广西、甘肃等地发生三起涉及中小学生的严重交通安全事故,共造成11名学生或幼儿死亡,多名学生受重伤。老师们,同学们,生命很可贵,我们要百倍珍惜,今天我们开展这次乘坐校车应急逃生演练活动,就是要提高司机、老师、同学们的安全意识,以便在紧要关头保护好自己的生命,请同学们不要嬉皮笑脸,要认真进行演练。下面首先进行乘车应急逃生演练。
2、由李燕云、李丽丽指挥30名学生按往常一样排队上车,司机关上车门,启动发动机。
3、由一名女教官在车后点燃烟雾饼。
4、突然有一名学生发现校车的尾部冒出“浓烟”,立即大声报告:“汽车着火啦!”,司机听到报告后迅速停车,熄匙,打开车门。
5、值日老师立即向学生大声通知:“车着火!大家镇定!听从指挥,有秩序地下车!”值日老师迅速下车,站在车门口,协助学生迅速下车(学生按由前到后的顺序依次下车)。司机拿出灭火器准备灭火。
6、学生用衣袖、手帕等捂住口鼻,迅速有序地撤离车辆,返回篮球场集队,预防汽车油箱发生爆炸,值日老师点名。
7、报警援救
(1)司机拨打119报警:我是杨和中学接送学生的司机,现校车在学校门口处发生自燃。请立即救援!
(2)值日教师拨打120报告:我是杨和中学接送学生车辆的老师,校车在杨和中学校门口发生自燃,请立即救援!
(3)值日老师向学校校长报告:我是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的值日教师,校车在杨和中学校门口发生自燃,学生已安全疏散,有6人受轻伤,请立即派人到现场协助救援。
8、学生集队总结。由冯妙芬主任主持
各位同学,校车路途中各种情况都可能发生,但我们能掌握逃生技巧是很重要的。如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门不能打开、车辆翻侧或车辆落入水中时,如果情况紧急,疏散不及,不要慌乱,要保持镇定,可以打开车窗或使用逃生手锤砸碎车窗,从窗门逃生。
2023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选篇4)
为切实做好安全教育活动工作,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培养师生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冷静对待、安全快速撤离。学校决定开展一次在紧急状态下的校车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演练,特制定本方案。活动方案如下:
一、安全理念及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定位定岗,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
2、坚持预防为主,安全有备,群防群治的原则。
3、坚持遇事冷静、沉着应对、积极处置的原则。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组员:驾驶员、照管员、校车管理员、值日老师、生活老师、医务人员
三、本预案的启动标准:
当校车发生自燃、交通事故等危及人身安全的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四、演练时间及警报:
1、演练时间:20__年__月__日上午8:00~8:20。
2、演习警报:口头报警。
五、演练主题及对象
1、主题:普及安全逃生知识,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2、对象:全体乘车学生
六、演练内容:
1、紧急避险
2紧急疏散
七、疏散集合地:
学校运动场。
八、演练步骤:
1、演练信号:值日老师发出哨声或“紧急下车”口头警报。
2、疏散顺序:驾驶员打开前面紧急疏散门,指挥前面数排的学生紧急下车;照管员打开后面的应急门,指挥后面数排的学生紧急下车。
3、紧急疏散要求:
(1)紧急疏散指令发出后,学生分别从前后两扇门在驾驶员和照管员的指挥下迅速有序撤离现场。
(2)驾驶员和照管员要做好学生的防护工作,扶好下车同学,严禁随便跳车。
(3)在疏散过程中,严禁说话、嬉笑、打闹、抢先、推拉,防止撤离过程意外事故的发生。
(4)远离车辆,到100米空旷地带有序集中。演练结束回各自所乘校车到指定地点下车。
(5)演练前,各成员明确自己分担的职责及其到达的位置;学生要提前教育,学习疏散知识,熟悉疏散线路,明确安全演练意义。
(6)演练结束后各车要总结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利于今后发生情况时纠正。
2023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选篇5)
一、指导思想
为了校园的安全,以学生“安全第一”,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为宗旨,制订校车安全演练方案。
二、演练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车辆
时间:20__年6月10日之前
地点:学校操场
参加人员:镇校车办;学校校长:;校安办;校车车主、司机、乘务人员及全体乘车学生。
车辆:
三、演练领导小组及应急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员:中层干部、班主任
四、准备工作
(二)分工安排及职责
现场总指挥:
副总指挥:
信号发令:
疏散员:
摄影:
突发医疗、安全处理工作:
参与人员:全体师生
1、召开班主任会议。
2、召开全体乘车学生会议。
3、卫生保健准备。
五、演练过程:
1、警报响起。
2、跟车员组织学生快速撤离。
(1)学生用手捂住口鼻走。
(2)学生不抢道,不惊慌。
(3)跟车员组织学生有序撤离。
3、专人把守车门、车窗。
4、学生集中大操场。
5、演练后领导发言。
六、人员安排:
1、道具摆放。
2、摄影。
3、警报。
4、卫生保健:
七、活动流程:
14:10乘车学生集中操场。
14:20校长宣布演练开始。
14:25演练。
14:40演练结束。
15:00演练后领导发言。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篇4)
1、适用范围
凡发生的由于人为过失或自然灾害造成的以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伤死亡事故、火灾事故的,适用于本预案。
(1)一次死亡3 人以上,或伤亡10 人及以上,或直接损失50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 人以上或重伤2 人以上的工伤事故;
(3)一次直接损失30 万元以上,或重伤(死亡)3 人以上的火灾事故;
(4)其它社会影响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的重特大车辆安全事故。
2、事故报告制度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及当事人除了拨打110 、119 、120 电话外,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初步情况电话报告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车辆安全管理员)。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车辆安全管理员)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道路交通事故按《车辆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的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2)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车辆安全管理员),事故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A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码和驾驶员姓名或操作人员姓名等;
B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C 、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D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E 、事故报告单位及联系电话。
(3)事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伤亡人员数量发生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3、现场处置制度
(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现场处置方法:
A、立即停车。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都要立即停车。
B、立即抢救。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施救并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如伤员身体某部位被压或卡住,应立即设法将伤员救出,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C、现场保护。保护现场的主要内容:肇事车的停位、伤亡人员的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
D、保护方法。寻找现场周围石灰、粉笔、砖石、树枝、木杆、绳索等便利器材,采取措施,积极施救。因抢救伤员需要搬动现场物品的,应如实记录并标明位置。设置保护圈,阻止劝导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或绕道通行。
E、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报案,然后向本企业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如下: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2)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车辆安全管理员)在接到发生重特大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立即组织人员和相应的救助设备和工具赶赴现场,并保护好现场,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3)要想方设法抢救伤员,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事故处理制度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公司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负责对事故的调查并提交事故情况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室。
(2)重特大车辆安全事故经过调查核实后,除国家公安、劳动、消防等部门按法律法规已结案处理外,公司对事故发生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视事故损失、责任,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3)重特大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海洋石油开采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机构。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
(三)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
(六)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应急管理部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对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科研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篇6)
一、总则
(一)在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为了能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抢救人民生命和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做好事故发生后的各项应急救援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建设部《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所指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是指我局管理范围内发生的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
1、重特大建筑工程质量事故;
2、重特大建设工程安全事故;
3、重特大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涵洞等设施管理安全事故;
4、重特大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游乐园安全事故;
5、重特大火灾事故;
6、重特大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7、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34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75号令)和《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3号令)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组织领导
(一)建设系统及建筑企业应急救援工作应在县建设局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单位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行动。
(二)县建设局成立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全局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X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县建设局成立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直属应急救援队伍。某县建筑公司、某县昆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某县广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某县城乡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某县建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某县盐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分别为重特大质量救援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各支队伍要在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动下,迅速、有效投入救援工作。
(四)根据事故性质、分类和救援工作需要,由发生事故单位的分管口副局长做应急处理,在总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及有关责任分工
(一)总指挥部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启动应急系统,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展开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负责调用各种物资、设备、人员、统一指挥抢险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及安抚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情况、抢险情况、调查处理结果。
(二)总指挥:负责系统内安全问题重大决策和总指挥。
(三)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指挥协调各有关单位、人员的具体行动,实施决策。
(四)总指挥部办公室:协助正、副总指挥工作,负责研究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问题。协调应急救援机构救援工作,做好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危险源的情况收集、汇总、报告工作,检查各单位是否按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模拟演习,分析评估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统一对外发布指挥部审定的事故信息,负责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五)应急救援队伍:事故发生后,在指挥部的指挥调动下,要在最短时间内迅速、有效投入救援工作。
(六)各二级机构及各建筑企业:主要负责组织制订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指挥演练,按局指挥部要求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组织保护事故现场,组织人员抢险,保护证人、取证、监控危险物品,适时清除现场障碍,保证现场秩序。进行事故调查,适时上报事故损失,并及时提供有关技术情况资料。
(七)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实行总承包的项目,总承包单位应统一组织事故的抢救工作,要根据事故的情况按应预案或企业有关事故处理的制度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分包单位要根据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各自的职责分工,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工作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并详细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为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供真实的证据。按需要负责恢复或关停被损坏的道路、房屋、给排水及其它压力容器、管道和特种设备;负责人员疏散和灾民安置;研究落实应急措施并提供后勤保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抢险工作。
四、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后领导小组及有关单位的主要工作
(一)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单位小组全体人员在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有关人员和有关专家研究制定启动相关应急处理预案和救援措施,分别成立抢险救援组,治安管理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工作组、信息新闻组、事故调查组,各组应分工负责,立即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1、抢险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抢救人员、抢修设施、供水供电、畅通信息、抢修物资运输工作。
2、治安管理组: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确定伤亡人员情况。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
3、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
4、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抢险物资供应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5、善后工作组:负责伤亡家属接待,处理善后事宜。
6、信息新闻组:负责事故(险情)的情况资料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发布等。
7、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原因的鉴定、调查、处理。
(二)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必须以最快方式向总指挥部报告(并及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取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各单位要服从总指挥部统一调遣,组织力量抢救,保卫要害部位,维护社会治安,防止事态扩大,做好灾民安抚工作,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事故报告
事故(险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险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六、事故应急措施
(一)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工作,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预案。
(二)各有关单位应各负其责,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抢险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事故调查处理
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工作,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八、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本《预案》是县建设局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时进行调整补充。
(二)局属各单位和各建筑企业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出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局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
(三)局属各单位和各建筑企业要不断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内容,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发生后,整个预案能够及时启动并正常运行,有条不紊地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九、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篇7)
汝城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现状
1.5 适用范围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2 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2.3 组织体系图
3.预警级别
3.1 一级预警
3.2 二级预警
3.3 三级预警
3.4 四级预警
3.5 各级预警响应
4.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4.1 事故的报告和确认
4.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职责
4.3 现场的保护
4.4 供水重特大事件报告内容
5.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5.1 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5.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自救措施
6.应急抢险和救援
6.1 各有关部门相关处理应急事件基本程序
6.2 供水企业有关职能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7.主要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7.1 滤池、沉淀池、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7.2 液氯泄漏事故处理预案
7.3 爆管抢修工作预案
7.4 对泵房及龙虎洞输水管道等实施爆炸时的应急预案
7.5 水厂突然失电造成泵房出水管产生水锤击穿阀门,引起泵房被淹时的工作预案
8.应急处理与反馈
8.1 应急处理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8.2 奖励与责任
9.附则
9.1 预案解释部门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9.3 预案实施或生效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确保汝城县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保障县城供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我县供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县政府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职责明确,分工协作。
1.2.2 统筹规划,协调配合
我县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纳入本县公共安全检查保障体系统一规划建设,在统一的安全保障体系中,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1.2.3 依靠科学,处置快捷
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过程中,充分利用一切先进科学技术、设备、手段,快捷高效妥善处置。
1.3 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本县供水实际情况制定。
1.4 现状
本县供水企业此前已建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但该应急预案主要以本县供水企业为主体,没有纳入本县公共安全防范体系的总体规划中,物质和资金的保障程度不够。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供水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下列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1.5.1 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1.5.2 取水、拦河堤坝、取水管涵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1.5.3 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1.5.4 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水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
1.5.5 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遭受大面积破坏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及区域供水;
1.5.6 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1.5.7 传染性区域疾病;
1.5.8 战争、破坏、恐怖活动等突发事件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1.5.9 供水水质出现问题造成人员病亡;
1.5.10 干旱季节,取水水源严重缺乏。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1.1 成立汝城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城建的副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城建的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建设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县卫生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供水部门等单位的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2.1.2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由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3 县供水企业建立常设供水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2.2 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2.2.1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本县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统一指挥对事件现场的救援,控制事件的蔓延和扩大。
根据应急处理的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2)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供水抢险救灾、灾害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供水秩序的工作。
(3)及时将灾害性质、程度、范围、处置举措等报告县政府,纳入县政府统一指挥和处置。
(4)督促加强水质检查检测,在完善自身机构、设备、人员的基础上,落实不能检测项目的协作单位或支援单位。
(5)督促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供水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6)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供水各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灾及救援队伍。必要时,组织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处理的演练。
2.2.2 应急处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接处警工作,应急处理办公室在联动处警时具有以下权限:直接处置权、联合行动指挥权、临时指定管辖权。
(2)指导各有关单位制定供水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3)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发生接报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将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单位。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4)研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拟出初稿报领导审批后上报。
(5)组织召开事件现场会议。
2.2.3 供水企业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县供水突发事件的具体抢修工作;制定各项供水安全检查事故应急实施方案和各项技术保障措施;做好相应的各项物质储备重要设施、设定建立后备措施;加强备用水厂的建设和保护;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2.2.4 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建设局:承担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起草、修改供水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检测、接受供水事故报警、预警信息,做好供水事故发展动态后续报告,协调供水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开展供水事故调查工作。
卫生局:迅速组织和指挥医疗救援队伍展开城市供水事故伤员抢救工作,及时向供水事故医疗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紧急调派医务人员,医药物质,医疗设备,协调使用急救场所。
安监局:协调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供水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公安局:(含消防大队)负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等事故现场,参与供水事故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对供水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停水后的紧急供水工作。
广电局:做好供水事故信息广播电视宣传工作。
电信公司:保障供水事故应急处置通信畅通。
供电公司:负责保障供水事故应急供电畅通。
文塔社区:指导、协调做好供水事故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2.3 组织体系图
县政府 县供水应急指挥部
卫生局安监局建设局公安局
新闻媒体通讯部门供水部门供电部门社区组织
3.预警级别
本应急预案事故预警按一级至四级分级排序,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
3.1 一级预警
3.1.1 供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8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1.2 液氯钢瓶发生爆炸,造成大量泄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1.3 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出现严重异臭、异味或毒理学、放射性、微生物指标出现严重超标,造成人员病亡。
3.2 二级预警
3.2.1 供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5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2.2 液氯钢瓶发生爆炸,造成大量泄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2.3 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出现异臭、异味或部分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较大影响。
3.3 三级预警
3.3.1 制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3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3.2 液氯钢瓶发生中度泄漏,造成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3.3.3 水源受到污染,致使出厂水个别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一定影响。
3.4 四级预警
3.4.1 制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2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4.2 加氯设施发生轻微泄漏。
3.4.3 因受水源污染,或因制水设施或管线设施故障,致使用户的管网水质个别水质指标出现轻度超标。
3.5 各级预警响应
3.5.1 一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
3.5.2 二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
3.5.3 三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
3.5.4 四级预警:由供水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现场亲自指挥。
4.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4.1 事故的报告和确认
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拨打应急指挥或应急处理办公室电话报告,接到报告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指令相关部门2小时内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一经确认,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处理办公室按指令须立即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4.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职责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必须做到:
4.2.1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件扩大。
4.2.2 严格保护事件现场。
4.2.3 迅速派人赶赴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2.4 服从县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4.3 现场的保护
4.3.1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件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4 供水重特大事件快报内容
发生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8小时内写出事件快报,分别报送县政府及当地安监、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检察、总工会。供水重特大事件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4.4.1 事件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4.4.2 事件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水厂座数、水源地(地表、地下)处数。
4.4.3 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类别。
4.4.4 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4.5 事件的简要经过。
4.4.6 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4.4.7 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
4.4.8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4.4.9 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5.1 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5.1.1 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报告后,经核实,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根据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令,立即调度有关专业队伍赶赴现场。
5.1.2 现场指挥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5.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应急自救措施
5.2.1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事件单位及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5.2.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在抢救救援和事件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6.应急抢险和救援
6.1 各有关部门相关处理应急事件基本程序
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在地供水企业的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处理应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1.1 领导小组应及时启动实施相应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随时将事件抢险救援情况报告县政府。
6.1.2 应急处理办公室指令各类通讯工具24小时待命,保持联络通畅,情况详明、指令准确、调集车辆、施工机具和物资,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6.1.3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事件现场的伤员抢救、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暂时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6.1.4 水质检测部门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水质污染情况,尽快做出水质分析报告,决定采取的`措施。若属严重污染,危及供水区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应报告应急处理办公室,立即停止取水,并同时报告领导小组和当地环保、防疫部门。
6.1.5 源水严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强保护和使用其它能用水源进行供水外,报请县政府必要时启动各种自备水源连通供水管网供水,解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
6.1.6 机电设备、净水构筑物、消毒系统等水厂生产运行设施,由技术专业人员负责抢险抢修和采取应急措施恢复运行。
6.1.7 事件单位须迅速组织自救和疏散人员,如实报告事件发生原因、现场危险品存放情况以及控制危险源的方法等,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6.1.8 事件单位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职工的善后工作。
6.2 供水企有关职能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6.2.1 调度中心(室)
(1)调度中心(室)为供水企业应急联动的指挥调度和信息枢纽,接到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报警后,应立即核查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和事件性质并做出初步判断,迅速指令事件单位先期处置,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理办公室报告。
(2)指令应急处理预案规定的各项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待命,保持通讯畅通。
(3)按领导小组指令报请县应急指挥部启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迅速调集人员、车辆、机具、设备、物资到达指令区位。
(4)统一衔接外部协调、支援单位、报告相关资料及信息。
(5)随时掌握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变化,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6.2.2 生产技术部门
(1)接到调度中心(室)的报告后,负责并组织机电维修,设备操作人员对机电设施、消毒系统、计算机系统的灾害进行抢险抢修,及时恢复运行功能。
(2)负责发生水厂净水构筑物倒塌时组织抢修,组织开展灾后工程灾害调查,核实受灾情况和评估经济损失。
(3)组织设计单位对所设计的项目进行检查鉴定,提出抢修恢复方案和其他处理意见。
(4)组织水质污染灾后调查,报告受灾情况。
6.2.3 水质检测部门
(1)指导并加强水厂相关部门和人员观察、检测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配合公安机关实行治安管理、交通管制,预防和制止破坏活动。
(3)负责对配电系统、消毒系统、化验检测有毒药剂等危险源的监控。
(4)组织、协调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及时报告进展程度。
(5)物资供应部门
负责组织、运输、供应抢险救灾物资和恢复生产的物资。
7.主要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7.1 滤池、沉淀池、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7.1.1 各水厂对滤池、沉淀池、清水池的专人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
7.1.2 明确各水厂的滤池、沉淀池、清水池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控制外来人员参观访问,严把单位门口、滤池和各个出入口关,严格执行各项登记、验证手续,加强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管理,组织安全防范检查,及时抓整改。
7.1.3 一旦发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统受到有毒化学物品污染时的主要措施:
(1)立即由事发单位停止供水、控制污染扩散。
(2)由安全鉴定检测队伍迅速检测水源地、制水、供水设施和源水、出厂水的污染情况。
(3)由排险抢险队伍配合有关部门清除污染。
(4)由抢险队伍紧急抢修、更换设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证居民生活用水。
7.2 液氯泄漏事故处理预案
7.2.1 水厂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厂调度室报警,现时迅速果断地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并接应救援力量。
7.2.2 厂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按“紧急回厂有关人员名册”通知指挥人员、救援人员到岗(夜间或双休日由厂值班人员暂时担负指挥工作)立即启动本单位化学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公司、上级有关部门、地区街道报警。
7.2.3 现场指挥人员应迅速就位,按各自职责,分头现场指挥,并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络。
7.2.4 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的源点,泄漏部位及原因,凡能经应急压罩处理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泄漏部位自已不能控制的,应开启中和设施、隔离水帘,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并提出泄漏或抢险的具体措施。如果支管泄漏,应立即关闭相应数氯瓶和针阀或钢球阀,并开启中和设施。
7.2.5 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备好交通运输工具。保卫治安人员应配合做好警戒、疏散工作。
7.2.6 抢修人员根据指挥中心下达的抢救指令迅速进行抢修,控制事故扩大。
7.2.7 经紧急处置无法控制出现大面积泄漏时,由现场救援人员迅速报119特警大队,请求支援。
7.2.8 医疗人员与消防人员配合,立即救护伤员和中毒人员,并对其他人员采用简单的防护措施。
7.2.9 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7.3 爆管抢修工作预案
7.3.1 维修110接到抢修电话后,立即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并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迅速赶赴现场。
7.3.2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告后立即通知公司调度室,及时调整供水调度方案。
7.3.3 由维修人员关闭距爆管点两端近点阀门,并进行抢修。
7.3.4 由应急领导小组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
7.3.5 36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水时,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县应急指挥部,请求联系相关单位为居民送水。
7.3.6 由公司劳资部门联系保险公司做好相关水毁设施、房屋、财物的理赔工作。
7.4 对泵房及龙虎洞输水管道等实施爆炸时的应急预案
7.4.1 迅速报110
7.4.2 由公司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公安人员紧急救援疏散泵房内及周边人员,营救伤员。
7.4.3 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安全鉴定检测队伍对泵房设施或管道进行必要的检测和安全性鉴定,并提出修复、加固或拆除重建的处置意见。
7.5 水厂突然失电造成泵房出水管产生水锤击穿阀门,引起泵房被淹时的工作预案
7.5.1 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抢修人员抽干泵房的积水。
7.5.2 由物资供应部门迅速调集阀门、电机到位。
7.5.3 由抢修人员更换电机、阀门。
7.5.4 由公司政工部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
7.5.5 36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水时,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县应急指挥部,请求联系相关单位为居民送水。
7.5.6 由公司劳资部门联系保险公司做好相关水毁设施、房屋、财物的理赔工作。
8.应急处理与反馈
8.1 应急处理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8.1.1 处置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启动后,供水企业内部实行董事长负责制,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对管辖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8.1.2 应急处理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当纳入县政府的工作预案,服从县政府统一指挥,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支援、协助单位做好处置工作。
8.2 奖励与责任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件单位和供水企业有关部门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8.2.1 对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道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2.2 对在发生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时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的人员以及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应由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附 则
9.1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具体由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情况变化,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9.3 预案实施或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篇8)
为了提高处置危险物品引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灾害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本预案所称危险物品,是指各类有毒、腐蚀、易燃、易爆的实验物品。
2、加强危险化学品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管领导对危险化学品的购买、领用实行审批,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危险化学品采购、保管、领用人员应由熟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常识,责任心强,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担任。
3、学校常设实验室危险物品与突发安全事件工作应急小组:
组? 长:校长:郝德宝
副组长:副校长:袁学军? 实验室管理员:宋文美
成? 员: 政教处:张玉智? 教导处:张寿炳? 总务处:苏森? 娄辉
工会:康东生 团支部:刘科立?? 各班班主任
4、实验室危险物品与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反应、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5、加强安全和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积极向老师和学生宣传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法律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常识,提高师生的安全和防范意识。
6、保证渠道畅通,快速反应。建立完善防范和处置实验室危险物品和突发安全事件的预警和协作处理机制。同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通讯方式要保持24小时畅通。
7、报告制度
发生危险物品引发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任何人对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违者将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8、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处理。应急预案启动前,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准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部门及院系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突发安全事件现场,采取相关控制措施。
9、实验室危险物品和突发安全事件处理及通报后,相关责任人对事件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对于相关材料予以归档保存,并做好总结工作。
10、分工及职责
组长:郝德宝
全面负责领导、组织、决策、协调、指导各职能小组贯彻落实防治措施,负责防治及应急工作的指挥。
副组长:袁学军
负责落实对实验室巡回检查、值班;制定相应监测管理办法。全面负责对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救灾演练以及师生和财产的抢救工作
成员职责:
张玉智:负责师生的安全疏散和转移。
? 张寿炳:负责灾情监测和报告。
苏森:救援队长,负责组织救援队成员救援学生和财产抢险。
宋文美:负责实验课对学生教育和管理,负责救灾的技术指导。
刘科立:负责内外沟通与协调。
娄辉:提供紧急救援所需物资。
赵生堂:负责对死伤者家属进行安抚和慰问,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维护学校稳定。
各班班主任:负责各班学生的教育管理、安全转移;
11、应急措施:
⑴、药品专人、专柜双锁保管,严禁无关人员出入;配备专门的消防器材;
⑵、一旦发生化学药品伤人刑事案件和灾害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通知卫生院,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发生严重事故报警110、119、120。
(3)、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抑制火势和有害气体的蔓延,疏散人员,避免造成更大伤害。
(4)、协助医生将伤员运出危险地带,进行紧急救护工作。
(5)、后勤组负责车辆调度,器材物资供应并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
(6)、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勘察,着手对所获得材料、物证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判明事故性质。
(7)、事故查清后,要写出定性结案处理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和人员伤亡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对调走的证据材料的分析、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以及对事故制造者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篇9)
一、编制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幼儿园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切实做好幼儿的交通安全管理共作,确保事故发生后能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稳定,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幼儿人身安全不受伤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幼儿园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安全至上原则
一切为了幼儿的安全,尽一切可能降低事故的发生;生命是第一位的,一旦出现事故,要第一时间抢救受伤幼儿。
2、统一指挥与团结协作原则
特殊情况下,全体师生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共同应对出现的问题,团结协作。
3、紧急处置原则
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减少中间环节处理,抓紧时间,对受伤幼儿进行妥善处理,不得延误时机,造成不应有的后果。
4、局部服从整体原则
遇有突发事件,所有人员应从大局出发,一切以幼儿园整体利益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做好自己应尽的职责。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幼儿园成立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置幼儿园范围内发生的交通安全事件。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职责:xx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幼儿园实际,研究制订应急方案。
(2)统一指挥交通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
(3)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幼儿园正常教学及生活秩序。
(4)定期进行幼儿交通安全事故隐患分析,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督促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应急预案,教育幼儿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要求相关人员强化重点部位保护;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立即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做好向上级报告和续报工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在教学楼内值班老师负责注意幼儿课间活动的安全。在本楼层上课教师负责管理本楼层教室、走廊、楼梯(下一楼层至本楼层间)及厕所等公共场所的纪律,对该范围幼儿安全负责;负责维护幼儿集会、上操等上下楼梯秩序,管理幼儿。
六、日常防范
1、幼儿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幼儿应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幼儿应走路边。
(2)过马路时,必须走人行横道。通过由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必须遵守信号规则;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要注意车辆,不得追逐、横冲直撞。如果没有人行横道,你必须直接穿过。车辆驶近时,不允许突然横过。如果有立交桥或地下通道,必须走人行立交桥或地下通道。
(3)不得在人行道、车道、铁路道口的护栏上横过或斜靠。
(4)在道路上,不得对车辆拾取、追赶、强行停车或抛抛物线。
(5)幼儿在街道或道路上行走,必须由大人或老师带领。
2、幼儿在乘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公共汽车、有轨电车和长途汽车必须依次在站台或指定地点和家长一起等候,待公共汽车稳定停车后随大人一起上车。
(2)禁止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等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
(4)机动车行驶时,不得将车身任何部位伸出车辆外或跳跃。
(4)加强师生日常安全、行为规范和法制教育,提高自卫意识、自卫能力和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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