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货物运输的合同 篇1
甲方(托运人):
地址
乙方(承运人):
地址: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条件本协议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交纳元合作保证金。
二、运输方式
汽车陆路运输
三、运输费用及运输期限
1、运输价格及运输期限详见附件:承运人《运费价格表》。
2、乙方如有调整价格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四、接货与送货
1、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接货数量、装货时间、到达地点,由乙方到甲方工厂或甲方指定地点接货。
2、甲方每次托运的货物到达10立方以上(含10立方),乙方需免费送货上门至人具体地址,10立方以下由人到承运人仓库自提,如需送货上门费用由承运人直接向人收取,标准详见附件《运费价格表》。
五、结算与付款
1、按月结算
结算周期为30天,当月发生的运费于次月10号凭上月的货运单据(甲方指定的人签收确认单据)以及运输明细表到甲方物流部对账,对账完于当月15号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2、当次支付
由人直接支付还乙方运输费用。
六、权利义务
甲方责任
1、保证所托运货物中不夹带禁止或限制运输的货物。
2、甲方所托运货物必须用专用封箱带封好,并保证外包装的完好无损。
3、甲方须提前向乙方下达运输通知,并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提货、送货及人联系方式等必要的相关资料。
4、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运输任务的情况下,甲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按时、全额向乙方支付运费和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费用标准详见附件《运费价格表》。
乙方责任
1、乙方及其承运工具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
2、乙方应按合同要求为甲方提供安全准时的货物运输服务。所有由乙方原因造成无法在合同规定有效期内送达的订单,乙方有义务再次配送并且由此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对甲方有告知义务,乙方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或拒收等异常情况需及时告知甲方。
4、自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到达地交付完毕止,乙方应对货物的缺、损负责(不可抗力除外),并按损失货物的含税价赔偿,应赔金额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再结算当月运费时抵扣。如运送到目的地的货物外包装完好无变形且封条未损,并提供有效证明,乙方不承担包装内的数量和质量责任。
5、如查不到人或者人拒物,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保管好货物。
6、如因乙方责任(如:失货、缺货,未按时交货等原因)造成客户对甲方进行罚款或其他相关损失,乙方应在甲方提供有效凭据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乙方需按照附件中约定到货时间准时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如超过约定时间3天未到达,则会扣除保证金,扣除标准按照该批货物总值2%一天计算直至该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
七、事项变更
在货物送达人之前,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中止运输、改变货物到达地点和人、返还货物等,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费及其它费用。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于十五日前通知对方。
3、合同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之条款,另一方有权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之争议,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总部所在地X起诉。
十、其他约定
以下约定其它未涉内容或需要补充的内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货物运输的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与车辆管理规定》和省交通厅《广东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规定》通知的精神,保障运输安全,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提高企业和经营者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经甲、乙双方协商等致,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 )自愿加入甲方联合经营道路货物运输,自愿将____车辆(发动机号:____,车架号:____ )入户到甲方管理。甲方利用自有的管理经验和技术设施为乙方提供指导,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该车为乙方自购,产权属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将此车抵押或变卖,但车辆的户籍、更新权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车转卖或转包给他人。特殊情况确需转让的,须提前一个月报告甲方,并带新车主到甲方办理转让审批手续,重新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在合同签订时,要向甲方预交经营合同信用金(风险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整,合同期满,若乙方不违约,合同终结时,信用金如数返还给乙方。
三、合同期限为叁年,即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合同期内,乙方每年必须一次性向甲方缴安会司管理费元。
五、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的约定交纳费用,同时督促驾驶员和押运人员参加安全学习的义务,必须交纳学习班费(含资料费) 。
六、甲方必须按时通知乙方购买车辆保险费(保险费由乙方全部负责),保险单原件由甲方代保管,没有保险的车辆不准参加营运,若擅自营运的,作乙方违反合同受理。
七、合同期内,车辆营运成本、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八、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不得无故刁难乙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等业务年审及缴费,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乙方必须合法自主经营,遵守国家有关危运车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并按时按章缴交各种规费及税金,服从公安和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和指挥。违反者,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车辆停业整顿;严重违反者,甲方有权终止经营合同并报交通部门取消该车经营资格,并且乙方承担其所造成的所有责任。
十、服从甲方管理和指挥,自觉维护甲方的公司信誉。遵守交通规则和危运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细则》和《经营管理制度》,严禁酒后行车和违章驾驶,保证行车安全。违反者可处500-5000元的罚款。
十一、乙方必须执行“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制度(每周回甲方车场接受检查一次),爱护车辆,并严格按照一、二、三级保养规定里程到甲方指定修理厂进行车辆定期保养和车况技术签定,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指标良好,车容、车貌美观大方。
十二、乙方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甲方,,甲方应立即派员协助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聘用或更换司机,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并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等核发的有效证件才能上岗营运,同时要服从甲方的管理,参加甲方的安全学习和活动。
十三、乙方聘用的司机、押运员所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发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四、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都不得中途擅自提出终止合同关系(特殊情况和国家新政策不允许存在的合同关系除外),若一方提出则视为违约,由违约方交付违约金人民币仟元给对方,并限从提出之日起15天内交付完毕。如果规定期限内不交清违约金,每天加罚滞纳2‰,若一个月不交清违约金,可向法院起诉,申请执行。
十五、合同期满后,若政策允许,可续订合同,管理服务费由甲乙双方重新商定。如乙方不愿续签,须在期满10天内与甲方结清帐目,办理车辆迁出手续。如乙方既不续约,又不办理迁户手续,甲方有权通知交管部门采取措施停止车营运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六、合同期间,若发生与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发生经济纠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货物运输的合同 篇3
甲方(托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xx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xx账号:
地址:xx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承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xx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xx账号:
地址:xx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托运人是指委托承运人运输集装箱货物或集装箱,并与承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xx。
2、承运人是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集装箱道路运输,并与托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xx。
3、收货人是指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中指定的提取货物的人或托运人指定的其他人。
4、集装箱包括国内标准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和非标准集装箱。
5、集装箱货物是指能装入集装箱内,进行道路运输的货物。集装箱货物分为整箱货物和拼箱货物。
6、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是指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是承运人已经接收货物的收据。
7、集装箱货物装箱单是指记载集装箱箱内所装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等明细内容的单证。
8、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从收到集装箱整箱或拼箱货物时起至运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止的承运人掌管的全部期间。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自然灾害、战争状态,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运营的气象条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执法所引起的时间上的耽搁,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无法弥补的贻误。
第二条货物的基本情况:
1、货物的性质:
□普通货
□特种货物
□危险货物□贵重货物□鲜活货□大型特性笨重货物
2、使用集装箱的箱型和数量:
国内标准集装箱:
□1吨箱□6吨箱□10吨箱
国际标准集装箱:
箱型:□20英尺□40英尺□45英尺□53英尺□60英尺
箱类:□普通箱□冷藏箱□开顶箱□罐式箱□挂衣箱
□框架箱□平板箱□危险品箱□高箱
3、托运人保证xx年内向承运人至少提供xxxx箱量的货物。
第三条运输及相关服务:
1、服务区域
2、服务内容
□运输□装箱□拆箱□装集装箱□卸集装箱
□其他服务
在双方约定由承运人提供其他服务的情况下,承运人为代理人。托运人应当提交办理该项服务的所有文件及委托书。
第四条运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运费及其他费用按照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每月xx日前承运人缮制上月《费用清单》发给托运人确认,该清单应包括运费、其他费用、代垫费用等。
2、托运人收到《费用清单》后xx工作日内,审核后确认发回承运人,承运人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给托运人;
3、托运人按结算期(一个月)向承运人支付运费,即每月xx日前支付上月运费。
□油价每上涨或下跌xx%,xx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xx%。
□劳动力成本(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每上涨或下跌xx%,xx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xx%。
承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增加数额在《费用清单》中另行列明,托运人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xx工作日内支付。
托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减少数额书面通知承运人。承运人已收取运费的,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下一结算期的费用中扣减。
第五条货物的保险与保价:
1、保险:□由托运人自行办理
□由承运人代为办理
□具体业务
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注明
承运人代为办理保险的,托运人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所需费用由托运人另行支付给承运人,不计算在运费之中。若发生保险事故,承运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协助托运人办理理赔。
2、保价:□否
□是,单票货物总价超过xx元,或毛重每公斤超过xx元时,必须保价。保价费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由托运人在货物启运前支付。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注明。
第六条货物的托运与承运:
托运方委托承运人托运货物前,应提前xx小时递交《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并提交与货物及运输有关的单证。如托运货物不符合法定或约定运输条件的,承运人可以在小时内要求托运人改正;托运人拒绝改正或无法改正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托运人的运输要求。
第七条货物的交接:
(一)拼箱货
交接货物时,交接双方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拼箱)》,核对品名、件数及包装状态和标志标识,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二)整箱货/空箱
交接双方对整箱货物/空箱进行交接时,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整箱/空箱)》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状况,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第八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义务
1、托运人应当履行如实申报义务,托运的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识别标志等应当与运输合同的规定相符。
2、托运人应当及时办理货物运输所需的各种手续,并将已办理各项手续的单证送交承运人。
3、托运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包装货物,没有包装标准的,货物的包装应当保证运输安全和货物的质量。托运人应当根据货物的性质和安全储运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在货物外包装或者表面制作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应当字迹清楚可认、牢固。
4、托运特种货物的,托运人应当与承运人另行约定运输条件。托运冷藏货物,托运人应当提出货物的冷藏温度和在一定时间内的保持温度的要求;托运鲜活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最长运输期限及途中管理、照料事宜的要求;托运大型特型笨重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货物性质、重量、外廓、尺寸及对运输的要求。
托运人对承运人运输上述特殊货物时有具体要求的,应当提交《托运人运输要求说明书》。
5、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6、托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运费、其他费用及偿还垫付费用。
7、托运人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给予书面通知,并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应当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货物的车辆应当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证,其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从业资格证,并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证书、证照或证明。
2、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按照约定的路线或合理的路线,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合理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
3、承运人应当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的重量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干净无污染物,无残留物。承运人提供集装箱的,集装箱应该适合装运约定货物,集装箱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4、承运人负责装箱的,在装箱前应当认真检查箱体,发现集装箱不适合装运货物时,应当通知托运人或直接更换合格的集装箱。承运人应根据货物的性质,严格按照装箱积载的要求,并采用合适的方法对货物进行固定、捆绑、衬垫。在装箱过程中,如发现货物包装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并通知托运方,更换合格的包装后再装箱。货物装箱后,承运人应缮制货物装箱单,按有关规定施加封志,并按货物特殊要求在箱体外贴上运输及有关标志。
5、承运人负责拆箱时,拆箱前应当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并制作书面记录。拆箱时,应做到以合适的方式拆卸,确保集装箱货物和集装箱的安全,检查货物的包装情况,并作书面记录。
6、承运人应当及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后,收货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提取或者承运人无法联系到收货人的,承运人应当通知托运人,托运人应当毫不迟延地在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第九条责任的划分:
(一)托运人的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或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而造成车辆延滞的,延滞超过小时后,以xx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托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托运发生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的损坏、污染或人身伤亡的,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1)在整箱、拼箱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其他违反危险货物运输规定的行为;
(2)错报、匿报货物的重量、规格、性质;
(3)货物包装质量不符合标准,而从外部无法发现;
(4)错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托运人错报、误填货物名称或装卸地点,造成承运人错运误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4、在运输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时,承运人因行驶托运人指定路线或者必经路线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托运人承担,但能够证明该额外费用因承运人责任而导致的除外。
5、托运人不按约定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偿还垫付费用的,除上述费用外,并须支付上述费用的xx‰/日的违约金,在工作日内,托运人仍不支付的,承运人有权留置相应货物。
6、托运人不提供或不能足额提供约定箱量的货物时,应向承运人支付不足部分运费的xx%的违约金。
(二)承运人的责任
1、整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保持箱体完好,封志完整,非因承运人原因导致箱内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负责装、拆箱的除外。
2、拼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负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变化;
(3)托运人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
(4)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的情况。
3、承运人自备集装箱装运货物的,由于集装箱隐性破损,造成货物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4、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造成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未按约定时间运达,承运人负违约责任;逾期运达的,超过xx小时后,以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承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承运人应将集装箱或货物无偿运到规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承运人未遵守承托双方商定的运输条件或特约事项,由此造成托运人损失的,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1、集装箱货物起运前,托运人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2、集装箱货物起运后,托运人可以变更货物的到达地、收货人,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3、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保密事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记录、通讯、信息和交易披露给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机关的要求强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xx,该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的影响。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选择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划去前款内容)
第十三条合同的有效期间: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续签合同。如双方未就延展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但若双方在合同期届满后仍实际发生承托业务关系的,则视为接受本合同约束,其约束力自然延展至最后一次的承托业务完成之日止。
第十四条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xx份,副本xx份,甲方执正本xx份,副本xx份;乙方执正本xx份,副本xx份,签字或盖章后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xx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xx授权代表(签字):
职位:xx职位:
日期:xx日期:
关于货物运输的合同 篇4
托运方:
地址:
电话:
承运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货物情况
1.1货物名称:
1.2货物规格:
1.3货物数量:
1.4货物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
2.1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行业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
2.2有特殊包装要求的,应由托运方与承运方进行协商包装方式,托运方与承运方协商包装方式为:,托运方应当按照双方协商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托运方承担。
第三条货物运输时间、地点
3.1货物起运地点:
3.2货物到达地点:
3.3货物起运日期:
3.4货物运到日期:
第四条运输费用
4.1运输费:;如需代为购买保险的,另加保险费,总计。
运输费不含税费,如需开具发票的,托运方应另行支付税费。
4.2费用的支付方式:()
A、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运输费、保险费、税费。
B、月结,签订合同时支付保险费,每月由承运方向托运方提供上月的业务结算清单,托运方应在接到上月业务结算清单时向承运方支付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等费用。
C、约定的支付方式:
第五条货物的装卸
5.1货物装卸由方负责。
5.2货物装卸如由承运方负责,托运方应将装卸费随同运输费一同支付。
第六条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6.1托运方的权利
6.1.1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合同中约定的目的地。
6.1.2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的,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或起运之前通知承运方。
6.1.3 若委托承运方购买保险并发生货险的,托运方有权要求承运方协助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6.2托运方的义务
6.2.1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费、保险费及装卸费等费用。
6.2.2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包装并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若货物未能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约定的包装标准进行包装而造成货损的,托运方承担全部责任,承运方不承担责任。
6.2.3托运方应保证实际托运的货物完全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否则由此导致的法律后果由托运方承担。
第七条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7.1承运方的权利
7.1.1有权托运方收取运费、保险费及装卸费等费用。
7.1.2对于超过合同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予以提存。
7.2承运方的义务
7.2.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
7.2.2按合同中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运输并负责托运货物的安全。
7.2.3若购买保险的货物发生货损的,承运人有义务协助托运方向公司理赔。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托运方的违约责任
8.1.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元。
8.1.2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包装,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受损,托运方应承担污染、腐蚀、受损部分的赔偿责任。
8.1.3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费,每逾期一日向承运方支付运费%的违约金。
8.1.4其它违约责任:
8.2承运方的违约责任
8.2.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按运费的20%支付违约金。
8.2.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约定的到货地眯或接货人。
8.2.3未购买保险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向托运方以不超过运输费的三倍进行赔偿。
8.2.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8.2.5其它违约责任: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的范围:本合同的不可抗力是指:a、法定自然灾害及战争状态;b、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运营的气象条件;c、政府活动引起的交通管制;d、行政执法所引起的时间上的耽搁;e、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起得无法弥补的延误;f、国家法律禁止条款的变更导致无法继续经营;g、其他被法律法规所认可的情形。
9.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双方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其他
10.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承运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10.2本合同签订的地点:
10.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10.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托运方(章):承运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货物运输的合同 篇5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
出卖方(乙方):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拉运地点
第二条、产品的品名、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和价款。(如下)
第三条、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确保产品质量。
第四条、产品交付时间
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产品的时间遵守如下述方式约定:
甲方根据工程进度以电话或其它形式通知发货,但应提前五日通知。
第五条、产品交付方式、地点和运输
乙方向甲方交付产品方式的约定:____________乙方应将产品卸到甲方指定地点或仓库,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及相关证件等资料。乙方交付产品后,由甲、乙双方、监理共同取料,到检测部门对产品进行复试,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付款方式
每批材料进场后,甲方应付乙方本批材料款的100%。
第七条、其它
产品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品种、质量进场,按照足方计算。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约定,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与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有书面记录,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其它
1、本合同签字时间为x年x月x日,签订地点为xxxx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公司领导签证意见: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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