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森林防火 倡议书篇一
近年来,随着我区植树造林面积的不断扩大,林业的生态效益也日渐显现。然而”点点烟头火,可毁万亩林”,森林火灾已成为森林资源最主要的威胁。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不仅会使多年造林护林的成果毁于一旦,还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营造绿色生态环境依然任重道远,保护绿色生态成果更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要充分认清森林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与森林防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从近年来森林火灾发生情况来看,上坟时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香烛等违规用火行为已成为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 “思亲莫使烟火扰,鲜花一束祭先人”。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上坟扫墓移风易俗,要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不要因拜祭活动中的一次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而受到惩处,既给自己酿成了一生苦酒,又给家人带来负面影响,更给集体造成财产损失。我们要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健康、符合时代特征祭祀方式,把祭祀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通过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可以在先人坟前送上一束鲜花以寄托哀思,可以借培土之机在坟旁栽上绿树以表达怀念,可以在先人墓前敬上一杯酒、清扫一下墓碑以抒发思念之情,也可以在网上擎烛点歌献花留言以吐露真情。这些都不失为文明之举,既庄重节俭,又绿化了环境,且有益于身心,还积极弘扬了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田坎等农事活动;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加强教育引导,防止小孩玩火引起火灾;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对因上坟违规用火而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人员将依法受到处罚,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还将对肇事坟墓限期搬迁或就地深埋。
“绿色定海、平安定海”的建设需要我和你的精心呵护,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努力提高森林防火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齐心协力,群防群治,让森林火灾失去肆虐人类绿色家园的机会,让逝者和生者都享有青山绿水的青睐。
冬至森林防火 倡议书篇二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森林资源包括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森林具有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减少噪音、调节气候等作用。
时值春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良好植被,为了保护我区的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更好地建设我们的家园,大手拉小手、防火保平安,我们特向全区广大公民发出如下倡议: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控”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在林区烧荒,烧田埂,烧秸秆,烧树叶;不准在林区上坟烧纸、点香、燃放鞭炮;不准在林区点火照明,私架电网非法狩猎;不准在林区生火取暖,野炊做饭;不准在林区抽烟,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不准小孩在林区内玩火;不准在林区烧制木炭;不准携带易燃物品和爆炸品入林和上山持枪狩猎。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2、尤其是清明节上坟祭祖时,提倡大家文明祭扫,绿色祭扫,以敬献鲜花、种植纪念树等方式替代原来烧香、烧纸、点烛,严防山林火灾发生。
3、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特殊人群要严格实行监护人负责制,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不断强化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4、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拨打救火电话0355—6763448、0355—12119,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上山扑火。造成森林火灾的,将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让我们共同谨记:
1、一颗烟头能毁掉千顷林海,半柱香火可烧光万亩绿原;
2、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而努力!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20xx年3月12日
冬至森林防火 倡议书篇三
市民朋友们: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预防自然灾害。能够生产木材、食材、药材和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物质资源。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我市生态环境脆弱,森林植被造成破坏,难以恢复,成本巨大。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火源管理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措施和重要手段。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此,我们倡议:
1、禁止在林区及林区周边用火,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五不烧六不准”规定。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时,须报县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审查批准,并要预先开设防火隔离带和有专人负责安全。
2、在春节、清明节和其他节假日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在烧香、烧纸点烛和燃放鞭炮前,要将坟墓周围茅草杂柴清理干净,并做到人离火灭。
3、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林区及其周边玩火。
4、造成森林火灾,要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5、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受到当地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和警告。
6、发现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当地乡镇或市县区防火值班电话。
7、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自觉遵守规定,积极参与我们的倡议。
冬至森林防火 倡议书篇四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预防自然灾害。能够生产木材、竹材、药材和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物质资源。因此,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
众所周知,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大敌,是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元凶。每年,全国因为森林火灾导致大片的森林被毁,大量的财产和人力、物力资源受损,还出现了众多的人员伤亡。因此,预防森林火灾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希望我们共同携起手来模范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积极踊跃地加入到森林防火队伍中来,坚决同一切违规用火的违法分子作斗争,爱林护林光荣,烧林、毁林可耻。我们要切实做到: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野外烧水做饭;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不准在山中用火烧蜂、驱赶野生动物。
2、在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在烧香、烧纸点烛和燃放鞭炮前,要将坟墓周围茅草杂柴清理干净,并做到人离火灭。
3、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119。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学生上山扑火。
4、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请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受到当地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和警告。
3、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记住我们的倡议,谨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冬至森林防火 倡议书篇五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请积极向周边的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森林火灾的危害性。
森林防火期为每年9月15日至次年4月30日,请广大市民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燃篝火、烧田埂、野炊、吸烟、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积极倡导用植树、鲜花等祭奠方式寄托哀思。确实需要燃烧的祭祀品请在指定地点集中燃烧。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请立即拨打火情报警电话(12119、2293059),未经专业扑火培训的人员请不要参与直接灭火。坚持从我做起,提倡以清扫墓地墓碑、献一束花、敬一杯酒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缅怀先辈,把文明祭扫活动与保护森林资源结合起来,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消防法》第64条第2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不准携带火种进山、进林区;
二、不准在山边烧灰积肥、烧荒、烧田埂地边杂草;
三、不准在林区上坟烧纸、烧香、点蜡烛、燃放鞭炮;
四、不准在林区烧火驱兽和用明火枪狩猎;
五、不准在林区吸烟、野炊、烤火、打火把照明;
六、不准在林区劈灌烧煤、砍柴烧炭;
七、不准擅自在林区进行射击、爆破等易燃作业;
八、不准擅自进入林区进行挖掘、运输等生产作业;
九、不准小孩、痴、呆、傻人员在林区玩火;
十、不准在林区内野营、旅游、祭祀、庙会等活动时用火。
冬至森林防火 倡议书篇六
尊敬的市民朋友、各位青少年朋友: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界的天然绿色屏障,更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
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为我区的森林防火期。冬至、春节、清明是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在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确因生产用火的,必须经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镇街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民族有在冬至、春节、清明祭祖,以表哀思的传统习俗,请您在祭祀先人时严格管理好火源,以免酿成森林火灾。请您在祭祖、上坟时,必须做到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和烧纸点烛。
2、在冬至、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开展火灾隐患大清除活动。要及时对坟墓周边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4、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野外玩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火警电话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冬至森林防火 倡议书篇七
最近几年来,森林火灾频频发生。这既伤害了地球母亲也伤害了各种各样的小动物们更是伤害了我们人类自己。是什么原因使森林火灾时常发生?是我们人类?还是一些其他的东西?嗯,应该是我们人类自己。有资料显示十次森林火灾中就有九次是人为造成的,这不仅仅让”绿色”消失了许多,更重要的是破坏了生态平衡。因此我们要行动起来为森林防火献上自己的一份力!
森林防火是为了保护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因而这不光是国家,政府的事情,还是我们每一个居民,每一个人的事情。这不是一件单纯的森林防火工作而是一件充分体现我们人类的道德修养,自身素质和更为重要的森林防火意识的事。只有很好的去完成这件事情,我们的精神,道德才能充分的体现出来。
“地球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森林防火需要每一个人民的支持以及努力。这就要学会从我做起,从我们身边的那些一点一滴的小事情做起。作为新一代的小学生我们就要带头开始学会森林防火,维护森林的绿色生态环境。但是光靠我们的努力是不行的,我们需要大家的帮助大家的支持。只有大家将自己的”爱”献给森林,它才会更加美丽!
为了森林的生态环境一天比一天好,也为了森林不再受火灾的侵袭更为了我们人类有一片绿色的天地。我代表玉溪聂耳小学六年级(3)班的全体同学向全市居民发出倡议:
一、维护生态环境,增强防火意识。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异常天气增多,森林火灾已经成为破坏我们国家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诱因。特别是今年春节以来,连续干旱少雨,林内可燃物干燥异常,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防火形势处于近20年以来最严峻的时期。因此,必须充分认清森林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要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符合时代特征的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搞烧荒、烧田坎、烧果树枝叶等农事活动;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起火患;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四、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当地乡镇防火值班电话。不要独自一人扑火,不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五、进入应自觉遵守防火安全管理规定,不将烟花爆竹、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带进林区;
六、林区公共区域应注意正确的用电、用火方法,使用电器后要随手关掉电源,各种电器周围不要堆放易燃物品;及时清理办公室及宿舍内外的各种易燃物品,如废纸、塑料制品、垃圾等;
七、禁止在格林区景点,厕所等公共场合随便焚烧垃圾、纸张及各种易燃物品;
八、不在蚊帐内点蜡烛看书。
九、不焚烧杂物,点蚊香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冬至森林防火 倡议书篇八
xxxx: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预防自然灾害。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火源管理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措施和重要手段,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每年的12月1日至来年的5月31日是森林防火期,为此,我们倡议:
1、禁止在林区及林区周边用火,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五不烧六不准”规定。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时,须报呈贡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审查批准,并要预先开设防火隔离带和有专人负责安全。
2、在春节、清明节和其他节假日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用环保、植树、鲜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文明方式祭奠寄托哀思,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请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林区及其周边玩火。
4、造成森林火灾,要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5、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受到处罚和警告。
6、发现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社区负责人或拨打雨花街道办事处防火值班电话,电话:。
7、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自觉遵守规定,积极参与我们的倡议。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冬至森林防火 倡议书篇九
五华县的公职人员们:
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公职人员(含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干部职工和村居委干部及护林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在全县形成全民参与、共同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浓厚氛围,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公职人员要做森林防火的义务宣传员
各级公职人员在回乡探亲、休闲和祭祀时,要广泛向亲朋好友、乡里乡亲宣传森林防火的有关知识,扩大森林防火的宣传覆盖面,让群众充分认识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避免野外违规用火,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模范践行者
各级公职人员在回乡祭祀时,要大力倡导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各种无烟祭祀,决不参与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各种祭祀,坚决制止在林区燃烧香烛纸宝、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
三、公职人员要做森林火灾的义务扑救员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公职人员要及时向所在镇或县森林防火部门报告火情,尽快疏导周边群众,尽快协助火灾扑救,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四、公职人员是森林火灾的首要追责者
如果公职人员不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野外违规用火特别是参与祭祀而引发森林火灾的,除按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外,还要加倍处罚。
各级公职人员,五华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生态环境大家同创,绿色家园你我共享!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建设山川毓秀幸福五华、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振兴发展而不断努力!
五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11月6日
冬至森林防火 倡议书篇十
各位同学:
“清明节”将至,为保证大家安全地度过假期,结合学校的整体安排,现将假期安全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为更好地了解同学们的假期出行安排,保障同学们的个人安全,请同学们配合各班负责人做好离留校统计,各班负责人及时向各年级辅导员汇报。
二、假期交通客流较大,聚会较多,请离校同学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辅导员老师取得联系。
三、若有同学自发组织集体外出游玩活动,必须提前向辅导员老师请示,由学院审核、批准、备案。
四、建议假期外出同学购买小额人身保险,注意交通、饮食、人身、财产等安全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五、留校同学要注意用电、用水、防火等安全问题,切忌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违章电器,不要在宿舍内吸烟,不要存储易燃易爆物品。注意寝室通风,避免病菌滋生,保障健康生活。
六、留校进行实验的同学要注意实验安全和防火防爆,要注意检查实验室和工作间的仪器设备、电线排布、实验药品、给水排水、通风排风等,避免火灾等安全隐患事故发生。
七、所有同学要注意人身安全、物品安全,防止盗窃、抢劫、网络诈骗、信贷陷阱等事件的发生。
以上就是文艺小痞子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冬至森林防火 倡议书(10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musicbooks.cn/34361.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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